租金補貼被拒 只因「老家有房」!北漂族現身說法:心好累
租金指數連續上漲10年,政府雖然有租金補貼,但有北漂族投訴,根本是看得到吃不到。從南部來臺北工作的妮娜(化名)一個月薪水僅3萬多元,好不容易說服房東讓他申請租金補貼,沒想到卻因爲老家有房,遭到駁回,妮娜抱怨:「難道要我每天搭高鐵上下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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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多歲的妮娜畢業後從南部到臺北打拼,現職是貿易公司的業務助理,月薪僅3萬元,加上加班、誤餐津貼一個月收入約3.2萬元,但是臺北市的套房房租就要1.3萬元,壓力頗大。
▲20多歲的妮娜畢業後從南部到臺北打拼。(圖/記者林裕豐攝)
妮娜爲申請政府的租金補貼,不停和房東溝通,終於取得房東的同意,妮娜開開心心申請,心想公告辦法薪水不能高過4.25萬元,「我薪水只有3.2萬元,離規定還有一大段距離,應該是沒問題。」沒想到卻收到駁回的公文。
租金補助遭駁回,最主要的原因是妮娜的媽媽在老家有房子,「爸爸和媽媽在老家有房子住,很奇怪嗎?我在臺北工作,卻因爲老家的房子不能有租金補貼,難道要每天搭高鐵上下班?」
對此,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迴應,租金補貼的申請辦法是依據內政部的規定辦理,「申請人家庭成員持有自有住宅,故予以退件。」
▲申請租金補貼遭退件。(圖/記者林裕豐攝)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指出,租金緩步攀升趨勢短時間內恐難逆轉,民衆其實對於租金補貼最爲有感,其次纔是興建社會住宅。
東森房屋研究中心副理謝欣亞表示,很多房東因爲擔心被課所得稅,並不願意讓房客申請補助,或變相提升租金。提醒民衆,根據《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房東並不能限制房客遷入戶籍,若違規,房客可主張其契約條款無效,且依規定可處3至30萬元罰鍰。
《住展》雜誌研發長何世昌分析,目前租金補貼制度有「自有住宅認定爭議」,許多人離鄉背景工作或求學,但都無法適用租金補貼,因爲家庭成員若任有一人名下有房子,則全家都不能申請租金補貼,很多中、南部到北部工作的民衆因此喪失資格,難以降低居住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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