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好貪!盜用女房客低收入身份 暗槓每月3200租金補貼

75歲黃姓包租公替楊姓女房客申請低收入戶補助,竟挪用其身分證、存摺印章,私下請領每月3200元租金補貼一整年,還「呷好道相報」,教另名79歲的朱姓女包租婆以同樣手法爽領4個月,朱女被查稅後才自爆犯行。高雄地院考量2人已與都發局和解,依造私文書罪各判4月、2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可上訴。(本報資料照片)

75歲黃姓包租公替楊姓女房客申請低收入戶補助,竟挪用其身分證、存摺印章,私下請領每月3200元租金補貼一整年,還「呷好道相報」,教另名79歲的朱姓女包租婆以同樣手法爽領4個月,朱女被查稅後才自爆犯行。高雄地院考量2人已與都發局和解,依造私文書罪各判4月、2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可上訴。

2019年7月楊女向黃翁租屋,黃翁當時得知楊女經濟狀況不佳,表示可以代辦低收入戶等相關補助,以減輕生活負擔。楊女感謝黃翁協助,欣然交出身分證、存摺印章。

豈料,黃翁目的並非單純熱心助人,先僞造不實租屋協議書、將女兒名下空房租給楊女,再僞造「租金補貼申請書」,自2019年12月起向高市都發局請領每月3200元的租屋津貼整整1年。

黃翁還把楊女的證件交給朱婦,教朱婦用同樣的手法申請租金補貼,兩人再協議「對分」。朱婦請領4個月後,收到稅捐機關查稅通知,她因不想繳稅,才向稅捐機關坦承自己根本沒有把房子租給楊女,整件事因此曝光,黃翁、朱婦雙雙被依詐欺、僞造文書罪移送法辦。

黃翁辯稱,他因爲想賣掉房子,才幫楊女向朱婦租屋,後來因爲疫情作罷。開庭時,黃翁見事態嚴重,趕緊認罪,朱婦也坦承自己財迷心竅。

高雄地院法官審酌黃翁、朱婦2人因一時失慮,均坦承犯行,應知警惕而無再犯之虞,且考量其2人年事均高,因認暫不執行其刑爲當,依造私文書罪各判4月、2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以啓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