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補貼申請覈定戶數超出971戶 桃市府全額滿足

桃園租屋補貼申請覈定戶數雖超出971戶,爲了落實照顧弱勢市府宣佈租屋補貼全額滿足。(圖/住宅發展處提供)

記者楊淑媛/桃園報導

桃園政府受理弱勢戶租屋補貼申請,今(107)年度配合中央覈定8000戶額度、編列1億1520萬元的預算,讓符合中央補貼標準家庭全部都可獲得政府每月最高房租補貼4000元。因今年提出租金補貼申請、符合資格者有8971戶,超出覈定戶數971戶,爲了落實照顧弱勢,市府宣佈租屋補貼全額滿足,免排序也免抽籤。

住宅發展處處長曾榮英指出,市府租屋補貼全額滿足,系106年度申請租金補貼戶數達到11年來高峰,顯示市府更責無旁貸要照顧更多的弱勢市民及協助無力購屋家庭租到適宜的房屋,再者桃園市第一波社會住宅皆在興建當中,因此市府已向中央提出107年度覈定戶數提高至1萬戶的需求,盼中央可與桃園市共同落實居住正義

而107年1月起開始按月核撥租金補貼,第1期補貼款預計於本月底前入帳,申請時檢附的租約若已約滿,需儘快補上新的租約,才能順利覈撥補貼款。住宅發展處並提醒合格民衆,受補貼期間若將戶籍及租屋地遷出桃園市,民衆應於遷移後的2個月內,向遷移後戶籍的縣市主管機關辦理租金補貼遷移申請。

經遷移後戶籍所在地之縣市主管機關審查後,符合資格仍需審酌經費可否支應,由遷移後戶籍所在地之縣市政府,依該縣市租金補貼金額爲準,接續覈撥租金補貼,補貼至期滿爲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