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大林廠採購弊案 2工程師收賄一審遭重判

中油大林工程王福江佘賜鴻配合廠商圍標還收賄,高雄地院依貪污罪分判12年、10年2月,均褫奪公權4年,可上訴。(本報資料照/袁庭堯高雄傳真)

在中油大林廠服務30年的工程師王福江、佘賜鴻承辦採購案,涉嫌配合廠商圍標、壟斷材料價格,每件標案收取採購金額2%至5%不等回扣,2人收賄總計高達827萬元。高雄地院依貪污罪分判12年、10年2月,均褫奪公權4年,可上訴。

中油大林廠內油槽每5年就要開槽檢查槽內撓性泡沫及排水軟管長期隨油品液位變動,屬於耗材全球僅法、美、中、德廠商生產,中油則長期使用法、美兩家廠商的泡沫軟管。馮男掌控美國品牌的軟管經銷權,與代理法國品牌軟管的薛姓男子講好不要削價競爭、進而壟斷中油採購案利益,組成圍標集團

王男是大林廠修護組工程師,2008年起負責辦理修護組泡沫軟管等器材採購業務,與馮男結識雙方協議以材料未稅金額2%作爲賄賂,由王男製作採購估價單,按級呈報至廠長,再上呈至採購審議委員會,最後由南部採購中心辦理招標,王男共協助該集團拿下29個、總計超過4億元的標案。

佘男則是大林廠工務組工程師,2013年至2015年間負責油槽檢修工程及相關採購工程,爲了獲取合約價3%至5%不等回扣,泄漏設計圖或替圍標集團量身打造限制性招標,讓馮男等人順利取得4個、總計1.45億元的標案,

調查出,馮男及薛男爲了掌控利益,2012年吸收新法國品牌代理業者合作圍標,2014年又吸收大陸品牌代理商衆人以不參標、單純供貨陪標方式合作,製造競標假象。王男前後收賄673萬元,佘男前後收賄154萬元。

開庭時,王男坦承配合圍標及收賄但否認訂做特殊標案,願意繳回所有犯罪所得。佘男則完全否認犯行,強調是被薛男誣陷。法官依據相關事證認定兩人有罪,依貪污罪判王男12年,佘男10年2月,均褫奪公權4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