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經評論:車企能不能發“周銷量榜”

來源:經濟日報

汽車行業的“內卷”,不僅表現在沒完沒了的價格戰中,也體現在每週銷量排行榜的數字裡。最近,某車企發佈的周銷量排行榜,引發多個品牌的集體不滿。

按照慣例,汽車行業和企業的銷量數據都以月爲週期,由相關主體發佈。但隨着市場競爭強度增大,銷量數據已被個別車企用作營銷道具,並把最小統計範圍縮小到周。其動機無非是讓自身排名更好看,以強化市場引領地位,從而影響消費者的購買選擇。問題在於,如此“卷”出來的周銷量排行榜並無公信力。

首先,數據缺乏來源。該周銷量榜僅在早期榜單上標註過數據來源,爲“中汽數據終端零售數據”。但大多數並未標註新的數據來源。沒有真實來源,數據的準確性大打折扣。

其次,分類不夠科學。分類是科學研究的重要方法。分類先得確定一個標準,或者說統一口徑。標準或口徑不同,得出的結論就難以令人信服。目前,華爲問界和理想在增程領域賣得好,特斯拉和蔚來在純電領域賣得好,不同價位、不同品類的產品放到一個榜單裡,並不能準確反映市場真實情況。

最後,發佈主體不合規。企業未經主管部門、行業組織、數據所有機構等同意和其他所列企業許可或授權,自行定義、分類和公開發布涉及其他企業利益的信息,不符合當前我國相關數據發佈規定。

汽車銷量排行榜的發佈不是小事。因爲排名既體現着企業產品的市場競爭力,也反映着企業在行業的地位。及時準確的發佈,不僅有利於企業更好了解市場變化,也有利於研究機構對行業進行動態監測,還有利於政府部門對行業引導管理。如果車企各自按照自身商業意圖,自行設計符合自己利益最大化的榜單,則會造成數據發佈的混亂與排名的失真,還會誤導公衆對車企的認知和購車決策,甚至造成上市公司車企股價波動,影響投資人的判斷。

事實上,每個月車企都會公佈經審計後的交付量,月度數據基本上已能反映車企當時的經營情況。當然,這並不是說企業和行業相關部門不用統計周銷量數據。但周銷量數據統計應主要供企業研判經營、行業內部交流、機構動態分析等限定用途,不宜公開。在競爭激烈且動態變化的市場裡,以周爲單位對外發布銷量並不足以將真實的銷售趨勢與短期的波動分開,反而會干擾其他企業正常經營,導致整個業務鏈條動作變形。

7月30日召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提出,要強化行業自律,防止“內卷式”惡性競爭。尤其在當前市場需求相對不足、價格戰愈演愈烈、企業越來越卷的背景下,更有必要規範汽車產銷數據及排行榜的發佈。管理部門、行業組織、第三方機構等擁有數據資源的,可以按一定規則和行業公認的產品分類標準,定期持續公佈市場銷量;生產企業或存在競爭關係的經營主體可對外發布自己的有關數據、排名、財務等信息,未經許可或授權,絕對不能公開其他企業的數據。同時,發佈銷量數據排名還要標註數據來源,避免不正規、不合規甚至假冒數據損害相關方合法權益。總之,銷量數據排行榜發佈必須依法依規,不能任性,更不能在利益的驅使下,將其變成商業競爭手段,惡化市場競爭生態。(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楊忠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