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經評論:政府採購規範方能更好發展

作爲財政支出的重要環節,政府採購關係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近日,國務院辦公廳發佈《政府採購領域“整頓市場秩序、建設法規體系、促進產業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明確政府採購重點改革任務的路線圖,凸顯出重監管、促發展的改革思路。

我國政府採購持續發展、市場規模不斷擴大,目前政府採購規模佔財政支出的比重已達到10%左右。同時,政府採購還是實施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有力支持了科技創新、綠色發展、中小企業和鄉村振興等。比如,提高政府採購工程面向中小企業預留份額,讓在市場競爭中面臨較大壓力的中小企業獲得更多商業機會;實施政府採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築品質提升政策,有效促進綠色發展。通過持續完善政策手段、拓展政策功能目標,政府採購充分發揮示範引領作用,影響力日益擴大。

政府採購在財政支出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能不能創造競爭有序的市場環境,直接關係其能否平穩、可持續發展。我國深入實施政府採購法,以及中央深改委審議通過的《深化政府採購制度改革方案》,提高法治化水平、強化市場監管,政府採購的透明度日益提升,更加公開、公平、公正。同時,一些問題也很突出,包括妨礙公平競爭的現象仍有發生、市場秩序需進一步規範、政策功能需更好發揮等。近日,財政部在對某地一單位設施設備採購項目投訴處理過程中,發現該單位存在“以其他不合理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供應商”的行爲,依法進行了行政處罰。此類情況在一些地方和單位的政府採購中並不鮮見。

公平競爭是政府採購市場保持活力和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如果市場缺乏公平性和透明度,不僅損害了資源配置效率、供應商合法權益,還影響公共服務的品質和效益,阻礙創新和技術進步,甚至滋生腐敗。一些地方政府採購領域存在形形色色妨礙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應該全面清理、糾正。行動方案明確,針對當前政府採購領域反映突出的採購人設置差別歧視條款、採購代理機構亂收費、供應商提供虛假材料、供應商圍標串標四類違法違規行爲持續開展專項整治。在開展專項整治的同時,還需要加強常態化行政執法檢查,暢通權利救濟渠道,完善政府採購質疑投訴和行政裁決機制,提高政府採購透明度,防止沉痾再起。

同時,強化政府採購政策功能,充分發揮宏觀調控作用。政府採購規模巨大,通過實施支持經濟社會發展的針對性政策,能夠產生明顯的引領、帶動作用。在支持科技創新方面,綜合運用強制採購、優先採購、首購訂購、發佈需求標準等措施,推進創新產品應用和迭代升級,營造促進產業創新的良好生態。此外,中小企業的發展關係民生和就業,要落實中小企業預留份額、“政採貸”等政策措施,對其進行精準扶持,提供更多機會和發展空間。要優化政策內容、支持手段和實施機制,不斷提升落實效果,促進相關產業發展和政策目標實現。

國際上,政府採購一般佔一國GDP的10%至15%,而從我國近年數據看,僅約3%左右,這反映出我國政府採購潛在規模巨大。通過優化政府採購營商環境,構建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政府採購市場體系,一定可以把潛力變成動力,更有效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曾金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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