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銀案最高法院發回更審 臺新金:將跟律師討論
金融圈最著名官民大戰「彰銀案」,臺新金跟財政部交戰長達13年,原本預期今年上半年最高法院會有審理結果出爐。沒想到今天(23日)最高法院發回更審,也就是二審將重新判決。臺新金今天晚間表示,等拿到最高法院判決文後,再跟律師討論。
彰銀經營權之爭,從2005年臺新金標下彰銀後,延續至今已13年,臺新金與財政部多次對簿公堂,然而經營權問題仍未解決。2005年當時財政部長林全推動「二次金改」,爲解決彰銀呆帳,釋出彰銀22.5%特別股,臺新金以每股26元,斥資365.68億元,拿下彰銀22.5%持股,成爲彰銀單一最大民股。當時,財部也履行承諾,彰銀成爲臺新金子公司。
2014年12月彰銀第24屆董事改選,財政部透過收取委託書,獲取4席普通董事及2席提名獨立董事,民營化的彰化銀行再度收歸國有。臺新金只好對財政部提起民事訴訟,雙方正式對簿公堂。一開始臺北地院一審宣判財政部勝訴,臺新金提起上訴,2017年二審宣判臺新金勝訴,沒想到財政部不服再提上訴,今天最高法院發回更審,也就是二審將重新判決。
臺新金今天表示,將等收到最高法院判決文後,再跟律師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