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機」是臺灣農業的未來嗎?
▲行政院已經正式通過「有機農業促進法」草案,但有機農業是否能成爲臺灣農業的新契機,仍有待觀察。(圖/視覺中國CFP)
文/李武忠
我國推動有機農業該不該立專法,經多方討論,行政院終於正式通過「有機農業促進法」草案共六章四十二條,並期盼農委會與立法院儘快完成協調溝通,早日完成立法程序,讓臺灣的有機農業發展能持續成長。把重要的農業施政入法,讓公務員可以依法行政,避免重要施政因政黨更迭而人亡政息,讓農業施政得以發揮長期功效,從這個觀點外界多樂觀其成,唯如何避免爲衝業績而放鬆把關,值得後續關注。
然而細觀該草案內容仍有值得探討之處:
首先該草案對農產品定義爲農作、林產、 水產、畜牧等,目前國內對於有機水產品除藻類外,並沒有完善的定義與規範,不利於有機水產品(包括漁撈及水產養殖)業務的推動,應該參考國外標準以及國內養殖漁業特色儘快訂出認證規範,尤其漁業有其特殊性,因此應有專責的認驗證機構需與農作物有所區別,才能勝任。
其次國內現有有機農業驗證面積爲7200公頃,年產值37億元,政府希望「有機農業促進法」通過後四年內,國內有機農業面積可以倍增到1.5萬公頃,達到全臺耕地面積2%的目標,產值也翻倍到76億元。這讓人想起當初ECFA通過,馬政府也力推國內石斑魚養殖倍增計劃,將大筆經費及人力投注在石斑魚產業,儘管很快達成目標,但因成長過於快速加以外銷市場過度集中於中國大陸,不僅排擠其他養殖魚類經費,也造成日後國內石斑魚產業面臨產銷失衡的困境;尤其受限於土壤品質不佳、潔淨水質及水源供應短缺、落塵污染、隔離緩衝帶不足易遭鄰近農田噴藥污染、氣候潮溼易生病蟲害、難採規模化生產、驗證過程繁瑣、規範嚴格等,要通過驗證相當不容易,很難在短期內達成政府設立目標。
而爲政者很喜歡唱高調,譁衆取寵,過去雲林縣政府也曾將推廣800公頃有機農地列爲施政重點,如今物換星移,目前全縣有機農業面積僅300公頃上下,達成率不到4成。有了前車之鑑,有機農業還是要因地制宜,量力而爲,應該先規畫可實施有機的農地區位,再採專區模式鼓勵周邊業者參與,數量不在多在精,生產端顧好了再配合後端的有機認驗證,才能強化消費者對國產有機農產品的信心,透過需求端拉動,國內有機農業纔會有穩定的成長。
還有該草案指出法案施行後一年內,凡未與我國完成簽訂雙邊「有機產品貿易同等效力協定或協定者(即在其中一國驗證爲有機的產品,就能在另一國掛上有機的標籤)」,我方將廢止其有機同等性認可公告。目前臺灣認可有機驗證同等性國家總共有22國(每年進口1.28噸、價值12.5億元的有機農產品),不過多采取單邊同等性認可。若這些國家未遵照臺灣政府規定,而遭禁止輸入,很可能讓我國的有機驗證產品,在國際的有機市場中進一步邊緣化,不利臺灣有機農產品出口,這中間的利弊得失政府相關部門應該全面考量,以免令出不行有損國格!
最後有機農產品認驗證機構的素質非常重要。事實上,國內某些驗證機構認可的有機農產品,仍被驗出含有不當的農藥殘留,讓消費者對市售貼有有機驗證的農產品缺乏信心,因此對於有機認驗證機構,政府應該要制定嚴謹的考覈及監管機制,不能只是採警告或處以2個月以上2年以下停止其受理新申請認證業務之處分,才能確保我國有機農產品的品質及信譽。
▲市面上有許多標榜有機驗證的農產品,但有許多店家造假新聞仍時有耳聞。圖爲臺北市議員黃向羣踢爆店商平臺販售假履歷有機蔬果。(圖/記者陳家祥攝)
臺灣有機農業生產在可預見的將來,仍然很難成爲臺灣農業主流,而臺灣究竟該以「無毒安全」農產品作爲品牌,還是要以「有機農業島」作爲施政主軸,攸關臺灣農業的未來。問題是政府有問過多數農民的意見嗎?此種由少數菁英決定的決策模式,是否是最佳選擇,只能留待時間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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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武忠,新北市,博士,經濟系教授,本文不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更多參與,投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