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未報興趣班 上課被要求轉頭不許看
本站教育頻道綜合訊 據瀋陽晚報報道,學了一學期圍棋,棋子兒擺哪都不知道;學了一學期書法,字兒都會寫但不認識叫啥。這樣的興趣班,家長不想再讓孩子上,但卻引來“特殊待遇”:上書法興趣課時,沒報名的孩子自己帶字帖不行;上表演興趣課時,沒報名的孩子小腦袋全都得轉過去……
相關部門明確規定,幼兒園不得以開設象棋班、圍棋班、舞蹈班等各種興趣班名義,在規定的收費項目外變相強制向家長收取費用。日前,在瀋陽市一連鎖幼兒園的上學的慧慧媽發出疑問:這樣的興趣班該不該設?
今年五歲半的慧慧(化名)近來比較反常,每到去幼兒園時,她都本能地牴觸:“媽媽,我今天不想去了。”作爲母親,張女士起初很是納悶,難道孩子在幼兒園受了啥委屈?
接下來,在與孩子的交流中她知道了緣由:“原來幼兒園辦了幾個興趣班,這學期有幾門課我沒給孩子報,但孩子卻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例如,每到上表演課時,沒交錢報名的孩子就被勒令將頭轉過去。孩子的自尊心因此受到了傷害,連幼兒園都不愛上了。”而這件事,引出了家長兩年來的一肚子怨氣。
事情還要從2011年慧慧剛到幼兒園時說起。“那時孩子還小,有時放學回來,她會告訴我說包裡有老師給家長帶的條兒,條上寫的基本都是各個特長班的介紹和價錢,家長如有意向可以在上邊打挑。”張女士說,老師也打電話說,最好報書法特長班,因爲好多生字要在特長課上講。之後,張女士還經常接到班主任老師發來的短信,內容和條兒上的信息基本相符。張女士還保存着當年的一條信息,記者看到上邊共有英語、書法、美術、表演等六個特長班,價格基本爲每學期600~700元。
“那時孩子剛上幼兒園,我合計老師這樣熱情推薦,那就給孩子報幾個,畢竟孩子多掌握點知識也好。”張女士說,她第一學期就給女兒報了書法、美術、英語、圍棋四個特長班,一共交了2000多元的費用。這是在每個月1180元託費外,額外以每學期的形式交的。
學了一學期圍棋
孩子不會擺棋子
時間也快,一學期很快過去了,家長們特別想知道孩子學到了什麼。“去年12月底,幼兒園爲了展示成果,給家長們繼續讓孩子學下去的信心,上了一堂公開課。”張女士說,她和幾位家長參加了這堂書法公開課,但是結果很不理想。“當時上課的老師身體擋住孩子的視線,我們提意見,園方竟然不高興。而最讓我不能接受的是,孩子學了一學期書法課,我發現她寫的好多字都不認識,而且書法必要的駐筆、頓筆也都沒有。”張女士對此很有意見。但接下來的事兒,更讓張女士哭笑不得。
“去年,幼兒園還給報了圍棋班的孩子舉辦了圍棋比賽,家長、有關單位的領導都來了,而且還有錄像、拍照的,最讓我無法接受的是,我孩子上了一學期圍棋課,棋子往哪擺都不知道,最後比賽結束的時候竟然還給發了張證書。”張女士說,當時她氣得都想撕掉這張證書。
“我不知道是我孩子接受能力差,還是特長班老師的教授方法有問題,反正我決定,這學期不在給孩子報特長班了。”張女士說,之後老師也不斷地打電話遊說,甚至還說,如果不上特長班,孩子會被請出教室。“我孩子正常交了託費,爲啥讓我們出去,應該是那些想學特長的孩子額外找教室去學。”張女士說,她當時就質疑老師。
沒報表演課 頭得轉過去
大概是考慮到孩子還要繼續上學,這學期張女士象徵性地給孩子保留了美術課,但之後發生的情況出乎她的意料。
“起初,我給孩子停了那幾個特長班時,孩子的反應非常大,說老師讓報,不報不行,但我還是堅持沒報。”但讓張女士沒想到的是,最近她發現孩子特別不願意上幼兒園。“有一天,我往孩子的書包裡放了一本書法字帖,是上學期在幼兒園上課時買的,孩子立刻就把字帖扔了出來,後來我才知道,因爲孩子這學期沒報書法班,所以上課時老師不讓孩子拿出字帖,即便自己在一旁練字也不行。”張女士說,這件事讓她非常氣憤。
而還有更加過分的行爲,張女士說:“幼兒園開了表演課,老師竟然讓沒交錢報表演課的孩子將頭轉過去,這件事其他家長也和我說過,我們都很生氣。”張女士說,她真沒想到,就是因爲一學期的興趣課沒上,孩子就受到這樣不公平的待遇,孩子還小,自尊心真的受不了。
張女士還給記者拿來了兩張課程表。“第一張上邊的課程都很正常,第二張上邊全是興趣課。”記者在第二張課程表上看到,從週一到週五排了很多興趣班課程,有書法、美術、英語、舞蹈、表演、圍棋,最早的8時30分開課,最晚的14時30分下課。
幼兒園稱沒辦興趣班 這叫“選學課”
爲了求證張女士反映情況的真僞,昨天下午,記者聯繫到該幼兒園的沈園長。沈園長說:“的確有這樣的班存在,但這不是特長班、也不是興趣班,這叫選學班,我們是按家長的意願額外收取費用,但是在物價局審批的1980元範圍內,應該不違規。至於家長反映的選學班教學質量問題,這個不好多評價,因爲每個孩子的認知水平不同。但是上選學課都是額外找教室,我們沒說不報選學班就不讓孩子在教室呆,也沒有家長所說的不學選學課孩子就得轉頭和不讓自己帶字帖的事情。”沈園長還說,張女士提供的兩張課表都不是最新的了,他們已將選學課挪到了16時30分放學後了,沒有佔用白天的課程時間。
隨後,該幼兒園一位姓張的老師給出了詳細的說法:“物價局給我們審批的保育費是1980元。我們的保育費包括基礎教育保育費、選學教育保育費、接送保育費。國家的文件是說不許在規定的收費項目外變相強制向家長收取費用,我們沒有在規定的範圍外再收費,因爲我們沒有超過1980元。”至於選學課挪到了放學以後有沒有補課嫌疑,張老師說,選學課應該白天上,但因爲家長的強烈反應,所以挪到了放學後,具體的情況他還會再調查,然後再調整。
家長拿出文件 直指違規行爲
張女士告訴記者,現在孩子在興趣課上學得如何她不想追究了,但問題的主要點是這些興趣課應不應該有。“我查了教育部的很多文件,明確說幼兒園不允許開設這樣的班,這會給孩子帶來負擔。”爲此,張女士還帶來了一些材料。
記者看到,第一份材料是2011年12月28日頒發的《教育部關於規範幼兒園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糾正“小學化”現象的通知》,其中第一項指出:嚴禁幼兒園提前教授小學教育內容。幼兒園不得以舉辦興趣班、特長班和實驗班爲名進行各種提前學習和強化訓練活動,不得給幼兒佈置家庭作業。
張女士出具的第二份材料是2012年1月的《發展改革委就出臺“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答問》,其中第一條《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指出:“近年來,幼兒園教育得到了較快發展,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幼兒教育資源供需的矛盾。但總體看,幼兒教育基礎還較薄弱,幼兒“入園難、入園貴”問題在一些地方比較突出。一些幼兒園以開設象棋班、圍棋班、珠算班、舞蹈班、繪畫班等各種興趣班名義,在規定的收費項目外變相強制向家長收取費用。”
張女士對記者說:“國家明文規定不允許辦這樣的班。”此外,她準備不讓慧慧再到這家幼兒園上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