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親身經歷論十二年國教中被放棄的孩子(一)

碎御劍獅

「舉秀才不知書,察孝廉父別居;寒素清白濁如泥,高第良將怯如雞。」上面這段話,搞教育的千萬不要說不知道,這是課本收錄過的,還是考試內容

這講的是漢代民間諷刺官員察舉選拔制度打油詩。察舉制度不是沒推出過好官員,事實上好官還相當多,問題是出在後期,大權在握的既得利益者充滿私心,這時候察舉就成了完美的徇私管道,爛泥怯雞隻要有後臺,就通通上臺了。

察舉制度是由地方推薦人才,經過中央考覈後任官的制度。

跟十二年國教有什麼共通點?「地方推薦人才」——「各地國中推薦好學生」。

察舉制度由地方決定「什麼是可以當官的好人才」,十二年國教也是由各地學校決定「什麼是適合進前段高中的優秀學生」。

跟「科舉」——「聯考」這組「由中央統一辦選拔,以共同標準看待每一個競爭者」的情況正好相反。

察舉早期是好的,上面也說了出過許多好官。因爲察舉也不是隻要推薦完就沒事了,直接上任,之後還要被皇帝考覈,考覈完上任還有觀察期,最嚴重的「推薦出來的人如果考覈過不了、觀察期不適任,當初推薦他的人會連帶受罰」。

在這個條款的影響下,初期甚至發生過沒人敢推薦人才,皇帝下令「每個地方通通都要推薦人才出來!」纔開始推薦。

後期的爛掉又是怎麼回事?因爲考覈、觀察部分已經失效了(被掌權者控制),跟掌權者無關的人連第一關推薦的機會都沒有,完全沒有機會改變局勢,當然就爛了。至於推薦的人不好所以連帶被罰這種事,更是不可能發生。

前面的打油詩就這樣出現了。

大概介紹完,來比較。

察舉早期的確是達成了「讓各方面的人才上臺」這個目的,選拔出來的人有很多不是出身自世家大族,和十二年國教的「讓不同專長的孩子都能得到培育」,相類似。

目的相同,但是結果會相同嗎?

首先推薦不當的罰則,在十二年國教裡並不存在。如果孩子進了學校跟不上,那是學生自己負責,跟之前把他送進去的師長毫無關係。

現今臺灣的教育制度裡,從來就沒有老師需要爲學生的失敗負責。我並不是說應該把這件事制度化,加進規定裡,但是在十二年國教的環境裡,這會是個大問題。

臺灣的教育環境有一個不成文規矩:老師不向學生負責,是向家長負責。

在比較好的情況下,老師會嚴格看守學生,避免他們走偏,比較糟的情況下,老師會負責強迫學生滿足家長的妄想,不管那個內容多麼的不合理

就算這麼做會毀了孩子一生,只要家長希望如此,老師就會去做。包括了教育部很想消除掉的:「逼學生讀書一直逼到自殺成功爲止」現象。(十二年國教將會加重這個現象,後面再解釋。)

所以,在十二年國教實行時,老師不需要考慮學生的程度,只需要考慮怎樣「看起來好看」。也就是努力按照家長希望的,「把學生送進前段學校」。

由於教育部對家長比對老師更沒有約束力,所以這個現象在十二年國教制度中沒有任何辦法可以迴避。

來說「超額比序」這個被罵得最慘的項目之一。這也是我說十二年國教跟「察舉」類似的主要原因

將「美育」、「德育」、「體育」、「羣育」等等項目列入考量,就像察舉將是否孝廉、德性、擅長特定技能(像是辯論)都列入考量。

我把德智體羣美每個弊端一一用實例說明,這些實例全都是我本人的親身經歷,跟某基金會那個根本不知道是誰說的範例,可信度大不相同。

美育:製作作品需要練習,因此「先修」者有利。

小學畢業時是全班美育成績第一名。畢業時每班都會有「德育獎」、「智育獎」等等五個獎可以給同學領。但是美育獎跟我連邊都沾不上。老師把所有科目加起來,總分第一名拿德育獎、第二名拿智育獎、第三名拿體育獎、第四名拿羣育獎、第五名拿美育獎。

由於智育科目(國文、數學、歷史等等)印象中就算沒到八科,應該也是差不多的數字,而美育只算一科,我的體育那些又不好。所以排名後我是全班第十六名。美育獎?邊都沾不到。(上大學以後跟不同學校出來的同學聊天,我才知道原來美育獎應該頒給美育第一名的人,受到很大的文化衝擊。我本來還以爲獎不符實是正常的。)

老師可以操縱「把獎頒給誰」。他可以決定誰配稱爲「有才藝」的孩子。

那再說參加比賽好了,不管老師怎麼決定,用參加比賽的結果總合理了吧?可是老師可以決定誰有資格參加比賽。

另一個實例,雖然不是比賽,不過也差不多。學校方面要每班畫壁報放在川堂。以那個年紀來說,我畫得很好。就算不是該我畫,班上也有其他畫得很好的同學非常有資格接受這個榮耀。

結果老師選了他喜歡的同學做這件事,那個同學畫出可怕的作品,拿去放在川堂驚嚇路人。

這裡特別聲明一下,那個「他喜歡的同學」代表的是比較會說話、笑容比較甜蜜的同學,並不是當時班上成績好的同學。順帶一提,那個被選上的同學是班上霸凌行爲的兩位主使者之一(我在事情過很多年以後才知道那些事情叫作霸凌,跟普通的捉弄、欺負完全不一樣)。

我一直都不是會討好老師的學生,所以我的作品從來沒有被貼在任何地方。就算我美育成績全班第一也一樣。

我還記得小學每一班後面都有一個大布告欄,那時候老師要求全班同學每個人交一張角色圖上來,他會貼在上面當裝飾。我非常用心的畫了一張東方侍女交上去。

結果到了開始裝飾的時候,我的圖被扔在廢料堆裡,同學們畫的那些當時流行的卡通人物(至少有六個以上的同學畫同一個卡通人物,都貼上去了),就算畫得歪歪扭扭,也通通都被貼了上去。因爲「這樣看起來比較有整體感」。

我畫得太不一樣,就算畫得很好,而且是原創,也「不能用」。

就算畫得很好,也要老師賞識,纔算數。

小學說完來說國中,國中老師是專門的美術老師,總該改善了吧?不過到了國中,我美育就開始落後了。原因不是我的美術資質只足以應付小學美術(我後來大學時期美術能力又追上來了),是因爲「我沒有在外面學美術」,或者以後會改個說法叫「我沒有在外面補美育」。

做寶特瓶黏土人像的時候,同學拿出壓模作出漂亮臉蛋(臉模是隻有在補習班才能拿到的東西。結果就是他們做出來的人物,臉都是同一張),用補習班老師教過的方式乾淨漂亮的上水彩,調出只有他們知道的閃亮色彩配方。

我呢,用小學生的方式慢慢捏五官貼上去,還因爲不知道黏土幹了會縮,第一次用這種東西混合其他材料製作,沒有經驗,最後支架從黏土裡凸出來了。水彩我從來就不會用,沒幹就急着上,也沒辦法用正確比例加水加顏料,弄出來太稠太稀、或是顏色越調越黑,連洗筆換水的時機都抓不到,色彩又暗又糊。成果醜到連我這個製作者都無法替它說話。

即使美術老師努力的教,我認真的學,我是「第一次做」,跟同學的「學了一、兩年多了」,光經驗就不可能當場彌補。我在課堂上「摸索和培育自己」,他們卻是在美術課上「使用已經熟練的技能」,程度怎麼可能一樣?

如果美育算進去了,我首先會受到老師評價不公的打擊,之後是沒補習導致的淘汰。

即使我喜歡美術,做出醜東西還是很開心,這一點用也沒有。

如果要用美術成績決定分發,我就不可以喜歡那個頭頂突出來筷子尖的黏土人了——必須要感到羞恥才「對」。

音樂也可以當成美育一起評量。我小學參加過合唱團但從沒參加過比賽。因爲合唱團在小學三年級就開始選拔訓練,然後每年都會重選一次,我年年入選,恰好在準備出去比賽的前一年被刷掉,所以我受過合唱團訓練,但是沒參加過比賽。

雖然我的情況沒什麼不合理的,不過一旦音樂成績列入考量,合唱團絕對會變成家長逼孩子擠進去的地方,到時,我這種人就不能這樣輕鬆的說:「喔,我剛好在比賽前一年刷下來了。這沒什麼,有點冏而已。」我只能咬牙切齒的說:「練那麼多年唱歌結果最後一年被淘汰!」(這句話有沒有很熟悉啊?舊版是:「念那麼多年書結果聯考當天拉肚子!」)

老實說我根本無法想像要是音樂也列入分發條件,音樂課會變成什麼樣的地獄。通常學校學的樂器直笛,唱歌則是基本技能。

我喜歡樂器,我現在還在學二胡,而且是非常開心的學,時不時主動拿起來練。

可是我討厭直笛,而且我除非別無選擇,否則我並不怎麼喜歡唱歌。朋友邀我去KTV,我寧可把錢省下來交二胡學費。

我是女孩子小手,直笛後面幾個洞我根本按不到,小拇指肉也不夠蓋住那個大洞,到高音我根本不可能不漏風。更致命的:我是左撇子。絕大部分樂器都是給右撇子玩的,根本不適合我。學校的樂器都是給大家共用的,絕對不可能出現左撇子樂器。(我自己的胡琴是改琴過的。)

假設超額比序的美育方面成績是採計在校成績,這將會導致:比較適合學習學校所提供課程的學生比較有利,而適合同一領域其他課程的學生將會被淘汰。

比方說水彩與油畫,這兩種不同的顏料,肯定有人較擅長其中一種。爲了避免有人不懂,大概說一下,水彩上色必須一次搞定,不能反覆上色,油畫卻是靠層層疊上去繪製,兩個圖完成的流程大不相同。

除此之外同樣屬於美術範圍,擅長畫圖的、擅長雕刻的(與空間感、手感都有關係)、擅長設計的又不一樣。

這些不一樣的才能很可能等級都差不多,而誰可以得到好成績,取決於老師「考哪一個」。上課內容是水彩,擅長水彩的就有利。上課內容是雕刻,擅長雕刻的就有利。

誰在學校裡能取得好成績,取決於課程內容「打算教孩子什麼」。音樂也是這樣。像我這種跟直笛處不來的,學校又沒有二胡課,樂器方面就直接淘汰。

回到更早前講老師欣不欣賞的問題,同樣是畫圖,有擅長捕捉光影的、擅長表達故事的、擅長人物神情的、擅長場景表現的、擅長抽象有魄力的、纖細動人的,他們的分數差異也是取決於「一個老師」打的成績,取決於老師的喜好。

文藝復興三傑,全歐的偶像達文西先不說,喜歡米開朗基羅討厭拉斐爾、喜歡拉斐爾討厭米開朗基羅的大有人在(一個是壯美,一個是秀美,風格差別極大),雙方還活着時陣營互批的場面就夠多了,但兩個同樣都是超級大師!萬一像拉斐爾的人被米開朗基羅派的老師教到,或是反過來,那分數會公平嗎?

由「一個老師」打分數,在這種不主觀就不可能藝術的領域,已經很危險了(設計學院裡是兩、三個老師一起參與總評,外加學生可以搶自己喜歡的人當指導老師,美術、音樂相關大學的入學面試也不會只有一個面試官),加上課程適合度的問題,家長要嘛干涉課程,要求老師上自己孩子擅長的項目,要嘛提早按照課程表逼孩子補習,確保孩子「等到老師教的時候已經可以完美表現了」。

那如果不管在校成績,只接受校外比賽成果。那更精彩了。完全可以直接把我淘汰掉,因爲我惟一學美術的管道就只有學校美術課,光靠在學校裡學的,我不可能跟有補習的人競爭,出去比賽拿到好成績。

如果只接受校外比賽成果,直接等於把家長能付出多少補習費當門檻。

我現在能學胡琴,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國樂學起來比較便宜」,光樂器價格就天差地別了。如果想學薩克斯風,那可負擔不起。我學二胡的地方有想開薩克斯風課,我聽完價格就確定不需要推薦給朋友了。

可能有人會說,反正你還有個喜歡的樂器,正好也不貴,就用這個加分就好啦。

問題又來了,國樂有所謂「年簫月笛萬世弦」的諺語。是形容不同樂器學習難度的差異,需要不同的時間才能上手,乃至於精熟。

二胡就是那個「萬世弦」。胡琴練一輩子都不夠。我那麼努力的學了一段時間了,現在聲音聽起來還是像在殺鴨子,加上瘋狂走音。光是「捉泥鰍」能讓我全程音高正確外加音不爆,我就謝天謝地了。照老師說的,我還算學得快的。

至於另一個我稍微沾過的國樂器,古箏,則是有女兒學古箏的媽媽證詞:「學一年半就可以參加比賽了。」

我要是小六開始學胡琴,大概大學時期可以比賽了吧。

在「人人都需要一個可以比賽的樂器」的情況下,想叫孩子學樂器的家長,全都會逼着孩子往古箏之流比較快收穫的類型去吧,投資報酬率比較高。我心愛的、最適合我學一輩子的胡琴?上大學以後再說。

最後用一個狀況說明列入比序對「想進音樂系」的學生會造成什麼傷害。高中時隔壁班有個男孩子想進音樂系。我們的高中音樂老師是很不錯的,很有熱忱的人。

上他的音樂課笑聲不斷,輕鬆愉快。

他有單獨指導那個男生。我本來不知道這件事,是在校慶活動上那個男生演唱後,下臺跳向老師說:「真的,我照你說的,就唱上去了!」才發現這件事。

如果音樂成績要列入比序,老師這樣獨厚一個學生,家長絕對會抗議老師偏心。但是他本來就應該獨厚那個男生,只教這個學生飆很難上去的高音。因爲他想進音樂系,其他人沒有。其他人本來就是需要一個輕鬆愉快的音樂課。(文長未完)

●作者碎御劍獅,一頭在塵世中構築樂土的臺灣狻猊。興趣是蒐集中國獅、跟珍禽異獸;人打交道、瞭解歷史。最喜歡的三個作家是:麥克安迪《說不完的故事》、海萊茵《夏之門》《銀河公民》、瓦爾特.莫爾斯《藍熊船長的奇幻大冒險》《夢書之城》。本文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參與,投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