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有毒「姑婆芋」做荷葉粉蒸排骨 北市祥福餐廳害人中毒

▲用「姑婆芋」做荷葉粉蒸排骨北市祥福餐廳害人中毒。(圖/臺北衛生局提供,下同)

記者趙於婷/臺北報導

竟有餐廳把有毒「姑婆芋」端上桌!臺北市衛生局22日接獲民衆投訴到臺北市「祥福餐廳」用餐外帶1份「荷葉粉蒸排骨」回家加熱食用後,發生喉嚨痛口腔痛等疑似中毒症狀,衛生局立即派員調查採樣,25日晚間接獲檢驗速報單確認外層葉爲「姑婆芋」。

臺北市衛生局指出,接獲檢舉後,立即派員稽查現場懷疑包裹粉蒸排骨的葉子爲姑婆芋葉,便抽樣6份冷凍荷葉粉蒸排骨送中央食品藥物管理署進行DNA片段定序檢驗,檢驗結果證實爲姑婆芋。衛生局立即通知餐廳下架銷燬成品89份,並追查來源爲葉懋號(臺北市興安街22號),以芋葉大葉出貨5臺斤,僅提供1家祥福餐廳製成110份荷葉粉蒸排骨,餐廳表示共賣出15份。

▲祥福餐廳意外用姑婆芋料理食材

臺北市衛生局黃世傑局長說明,姑婆芋又稱海芋山芋觀音蓮、天荷芋等,多年生草本根莖粗大,葉心型,葉闊大生於莖頂,全株之汁液塊莖有毒,食品中毒症狀爲食用後立即嘴麻嘴腫、嘔吐及喉嚨痛。食藥處處長王明理也表示,這是臺北市近十年來有餐廳業者無法辨識荷葉、姑婆芋葉導致民衆中毒的首例

祥福餐廳則表示,不知道是用到有毒的姑婆芋,感到十分抱歉,以後也不會再販售道菜。另外,業者也提交消費者補償方案,針對15位消費者,可持收據發票逕向餐廳申請荷葉粉蒸排骨退費(80元/份),另外再提供1倍補償金

衛生局提醒,祥福餐廳案件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3款「有毒或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異物」,依同法第44條可處分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所有姑婆芋製成的食物成品已銷燬。

▲姑婆芋葉外觀。(圖/食藥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