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一休造成勞資關係惡化 近6成上班族:生活更苦了

▲「惡法出局!搶救臺灣勞資緊張危機記者會。由左至右依序爲臺大國發所教授辛炳隆、今週刊社長樑永煌、1111人力銀行副總大華、今週刊主編謝富旭。(圖/記者許雅綿攝)

記者許雅綿/臺北報導

一例一休7月進入勞檢期外界爭議不斷。最新調查顯示,企業人資長與近8成的上班族一致認爲:「一例一休造成勞資更對立!」其中更有56%的上班族表示,「一例一休的實施,讓生活變更苦。」

《今週刊》與1111人力銀行5日舉行「惡法出局!搶救臺灣勞資緊張危機」記者會,會中公佈一例一休上班族與人資長的調查報告。其中45%上班族表示,一例一休實施後「收入變少了」;56%認爲「生活會更苦」;更有42%的上班族擔心「經濟壓力更重。」

若《勞基法》重新修法,61%的上班族認爲,應該在工作安全原則下,給勞工每月加班時數上限,更大的彈性;59.4%則希望特休假可延長並累積,由勞工自由彈性運用;另有44.6%的上班族認爲應簡化加班費計算。

臺灣員工超過5000人以上的17家知名企業人資長更無奈表示,一例一休的出勤制度過於僵化,百分之百造成勞資關係更對立,且也認爲一例一休是新創產業絆腳石。至於在《勞基法》調整上,47%的企業人資長認爲,建議每月加班時數上限應該放寬。

1111人力銀行副總李大華表示,一例一休相關新制驟然實施,雖然政府有改善勞動條件、提升勞工權利美意,但卻也破壞了勞資雙方長期以來的互信基礎。他認爲,勞基法相關規範很難一體適用,建議政府現階段能持續放寬磨合期,並針對各產業個別需求給予輔導,來降低企業及勞工的磨合成本

《今週刊》社長樑永煌則說,一例一休原意希望降低勞工年總工時,落實週休二日,減少勞工超時過勞的悲劇,不過由於工時彈性不足以及加班費問題,實施後造成民怨高漲。他認爲,若立法院能集思廣益,透過合理的修法,讓勞工有更多的休息,也能有不錯的收入,企業也可以負擔成本,這纔是《勞基法》修法的重要目標

臺大國發所教授辛炳隆表示,《勞基法》確實在勞工者的權益上,有產生一定的效果,不過,目前「工時的規範」很難與時俱進、配合產業發展。他建議《勞基法》修法應着重在兩個方向,第一要給企業應有的工時彈性,第二則還給勞工加班的機會

辛炳隆也贊成,把加班工時上限從現在每月46小時增加到54小時,且每一季還是有加班工時的上限,即46小時乘以3,總共138小時,換句話說,每一季加班總工時上限沒變,但每個月有多8小時的彈性。

他認爲,在工時規範上,不應從法令面去做更嚴格的規範,而是應提高罰則,才能來保障守法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