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臺塑化幾乎同時調整油價 公平會要查
▲中油與臺塑化幾近同時同幅調整油價案,公平會17日表示,已主動立案進行調查中。(圖/資料照片)
中油與臺塑化幾近同時同幅調整油價案,公平會今(17)日表示,爲維護國內油品市場之交易秩序,已主動立案進行調查中,公平會強調,業者如有涉及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之情事,將依法予以處分。
中油公司自96年1月實施「國內汽、柴油浮動油價調整機制作業原則」,是由經濟部報請行政院財經小組會議通過後,中油即據以辦理調價作業,並由經濟部督導及覈定,因此,中油公司調價之妥適性、盈餘之管控,均有主管機關進行監控,非屬一般事業得因其營運條件自主調整產品價格。而中油及臺塑化調整「油品批售價格」行爲,恐涉及違反聯合行爲之禁止規定,公平會指出,因中油歷次依浮動油價機制進行調價作業,無論其調價次數、調價多寡,臺塑化皆與中油爲相同金額之調價,且調價時間有1小時之差距。
雖中油及臺塑化對於汽、柴油產品價格之調整,有一致性之結果,其行爲似具聯合行爲之外觀,但中油所實施浮動油價機制之相關指標及權重,均爲對外公開資訊,臺塑化也能事先依前開浮動油價機制公式,試算中油公司當週油品價格之調整結果。
但臺塑化指稱,其銷售汽、柴油等油品之價格,是參考原油價格、船運費用及新臺幣匯率等因素而決定,然因汽、柴油屬於同質性產品,不易形成差別定價情形。
公平會強調,我國屬典型寡佔油品市場,縱使2家供油業者之成本結構各不相同,在我國高度重疊的地理市場,商品可完全爲對手替代,調價資訊快速傳遞與迴應,市場高度透明,依寡佔市場特性,油價易於趨向一致性之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