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財險廈門分公司強制消費者購買借款人意外險被罰

1月19日,廈門銀保監局發佈廈銀保監罰決字〔2021〕12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對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廈門市分公司以及相關當事人花枝違法違規行爲進行處罰。

處罰決定書顯示,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廈門市分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姓名楊建標,強制消費者購買借款人意外傷害保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六十一條、第一百七十一條,中國銀保監會廈門監管局決定對陽光財險廈門市分公司處以罰款十二萬元,對廖花枝給予警告,並處罰款一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