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把擬IPO信披質量關 監管多措並舉力求源頭提質

多維度持續提升發行人信息披露質量,是今年以來IPO審覈中的突出特點。

截至6月20日,主板創業板和科創板有633家企業IPO排隊,而形成對比的是,100多家企業撤回IPO申請。

132家企業IPO終止

今年以來,監管層從對首發企業現場檢查、加強擬上市企業股東信息披露監管、發佈證監會系統離職人員入股行爲監管指引、壓實中介機構責任等多方面入手,督促發行人提升信披質量,嚴把IPO“入口關”,從源頭上提升上市公司質量。

據證監會和滬深交易所網站梳理,今年以來,截至6月20日,已經有132家企業IPO終止,其中,10家爲在上市委會議發審委會議被否,122家爲主動撤回,主動撤回企業中,主板15家,科創板46家,創業板61家。

“在IPO現場檢查中出現了高比例撤回申報材料的現象,據初步掌握的情況看,並不是說這些企業問題有多大,更不是因爲做假賬撤回,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不少保薦機構執業質量不高。”今年3月份,證監會主席易會滿在中國發展高層論壇圓桌會上如是說。

一邊是100多家企業撤回IPO申請,另一邊是截至6月20日,主板、創業板和科創板依舊有633家企業IPO排隊中,其中在創業板和科創板IPO排隊企業中,有110家提交註冊;在主板IPO排隊企業中,19家已通過發審會。

“IPO排隊企業數量仍然較多,是公司積極申報IPO的結果。”開源證券中小盤首席分析師任浪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註冊制改革以來,部分發行人和中介機構認爲註冊制的上市門檻相比覈准制明顯降低,從而存在着僥倖心理想要“帶病闖關”。但是,近期監管層的明確表態以及衆多企業終止IPO的事實表明,中介機構應該充分認知註冊制的內核,切實履行協助發行人進行信息披露的職責

據記者梳理,自2020年以來,截至6月20日,僅滬深交易所受理科創板和創業板擬IPO企業合計993家,接近千家。

“上市申報企業數量大幅增加,客觀上反映了我國實體經濟發展的活力。另一方面也是資本市場改革成效的直接體現,反映出各方對資本市場的信心。”今年2月份,證監會新聞發言人表示,排隊現象反映出,實施註冊制後市場有一個逐步適應的過程,有關方包括髮行人、中介機構等對註冊制的內涵外延理解不全面、對註冊制與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關係把握不到位、對註冊制與交易所正常審覈存在模糊認識,形成有效的市場約束需要一個漸進的過程。

IPO募資額創近11年同期新高

今年IPO成功上市的企業數量和募資金額依舊大幅提升。據Wind資訊數據統計,今年以來,截至6月20日,226家企業登陸A股,同比增長103.6%,IPO募資1963.36億元,同比增長47.58%,IPO募資金額創下自2011年以來同期新高,即近11年以來新高。

巨豐金融研究院院長、首席經濟學家朱振鑫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今年IPO數量和募資規模同比增長顯著,主要是因爲目前是企業上市融資的較好時期,企業希望能儘快上市,享受融資“紅利”。另外,從宏觀角度來看,IPO企業數量增多,擴大了資產配置的“池子”,可以承擔一部分的市場流動性,避免流動性過剩,進而避免存量資產產生太多泡沫。

“今年以來,A股IPO公司數和募資額同比繼續保持大幅增長,表明註冊制後A股發行審覈效率顯著提升。”任浪表示,預計今年下半年IPO整體節奏將與上半年保持一致,即同比仍然會有比較明顯的提速,但對於申報企業的監管將更加嚴格,在提升融資效率的同時把好上市“入口端”的質量。

任浪同時表示,雖然註冊制下IPO節奏明顯加快,但在信披充分的基礎上,質量低下的公司將被市場快速淘汰,從而保障上市公司整體質量。

壓實中介機構責任

對於進一步提升發行人信披質量,接受採訪的專家普遍認爲,需要監管層不斷完善制度,壓實中介機構責任,提升信披違法違規成本,同時加強事後監管,嚴查“帶病闖關”。

5月22日,易會滿在中國證券業協會第七次會員大會上進一步闡述了中介機構在註冊制下的責任,“在註冊制的背景下,中介機構特別是證券公司必須深刻認識‘看門人’的職責定位,同時服務好融資方和投資方兩方面:既要強化保薦能力,從源頭上把好上市公司質量關,確保選出真公司,力爭挑出好公司;也要強化定價能力,加強投行業務與‘買方研究’的有機結合,堅持倡導價值投資、長期投資、理性投資,使真正有市場前景的公司融到資。”

任浪表示,監管層要持續提升發行人的信披質量,可以從制度的設計和執行兩個角度入手。一方面,新版證券法等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作出了更完善的規定,從制度層面提高了發行人信披違規的成本;另一方面,在實踐中需要加大執法力度,通過更高頻的利用現場檢查等手段發現發行人的信披問題,同時對相應違規情況進行嚴格處理,方能對發行人起到更好的震懾作用。

“提高發行人信披質量最有效的方式是加強事後監管。”朱振鑫認爲,對“帶病闖關”的就要以嚴刑峻法懲治,只有加大了處罰力度,才能震懾前面的信息披露環節,督促相關責任人主動提升信披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