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國「男子」假陽具性侵13歲少女 非「真男人」判無罪

星國同志祖妮卡(Zunika Ahmad),以假陽具性侵13歲少女達兩年,被害人從未察覺。(示意圖東方IC)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星國一名40歲的女同志祖妮卡(Zunika Ahmad),日前以手指及假陽具性侵一名13歲鄰家少女。當地高等法院以有關法例僅針對「有陽具」的男性,12日裁定性侵罪名不成立。婦女組織怒批「不論犯人是男是女,是否有特定的器官,對被害人造成的傷害沒有差別」。同性戀組織則表示,這是對性別認知障礙者的法律歧視。

新加坡星島環球網》報導,祖妮卡身材高大,短髮,聲音低沉,難辨雄雌,從小以男性身份生活。她在2012至2013年間,以假陽具及手指性侵一名13歲少女,被告坦承犯行法官宣判,在2007年頒佈的性侵刑法明列罪行僅針對「有陽具」的男性,因此祖妮卡性侵罪名不成立,只因爲猥褻兒童判囚8個月。

報導指出,祖妮卡與少女在2011年認識,彼此是鄰居經常聊天,也互有好感。被告一直以男性名字自稱,說自己是印尼人,因此少女並未察覺。兩人隨後發展親密關係,從2012年開始發生性行爲

▲新加坡高等法院裁定,因爲祖妮卡是「女兒身」,性侵罪名不成立。(圖/東方IC)

據悉,祖妮卡每次都會用被子蓋住少女的下體,再用假陽具或以手指性侵,因此被害者從未查覺異狀。直到2014年3月,兩人關係因一場爭執曝光,少女父母憤而報警警方調查後,少女才驚覺「叔叔」原來是「阿姨」。

更不可思議的是,祖妮卡原來還有兩名「老婆」與一個13歲的「女兒」。兩個老婆都是在本案發生後,才知道自己「丈夫」的真實性別;女兒也是因妻子出軌不慎懷孕才騙被告是他的親生骨肉。據律師透露,祖妮卡出獄後將進行變性手術,變成「正港男子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