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教法過度保障學生 企業放棄跟學校合作
▲「建教生權益保障法」保障建教生每天只能工作8小時且不得加班,實行一年多後,衆多業者反應法令過於強制,不想再與學校合作。(圖/ETtoday資料照)
「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於去年元月上路,爲保障學生不受企業剝削,規定建教生每天只能工作8小時,不得加班!但實際施行後許多業者不願再與學校合作,反應政府保護過度、法令太過嚴苛。
建教法規定「建教生每日訓練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每2星期受訓總時數不得超過80小時,且不得於午後8時至翌晨6時之時間內接受訓練。」若違反讓建教生超時工作、未進行職前訓練或加收訓練費等,最高可開罰25萬元,不僅剝奪學生學習的機會,也讓家境貧困的學生無法獲得更多收入,且每一名建教生,業者都需繳交1.5個月的月薪當保證金,用的越多保證金也就越多,對於想跟學校合作的業者是個負擔。
開明高職教務主任江秋富表示,的確在建教生權益保障法施行初期遇到廠商退卻放棄合作的情況,但比例不高,且學校始終遵守法令規定,也謹慎尋找合作廠商,造成影響不大,並認爲若是沒有跟着法令走,纔會造成更大的影響。
對於建教法規定是否過於強硬,江主任表示,每日工作時數不超過8小時主要針對未滿16歲的高一生,雖然建教法有點像是緊箍咒般束縛學校與廠商,但對於家長和學生是個保障,建教法實施後,也遇過家境較貧困學生抱怨,希望能夠有更多的收入,但仍需依照建教法規定無法如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