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學生自殺留遺書稱遭系領導性騷擾:常被動手動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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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學生自殺留遺書稱遭系領導性騷擾:常被摟抱,讓叫其爸爸(來源:~)
【女大學生自殺留遺書稱遭系領導性騷擾:常被動手動腳】@西安音樂學院 一名學生家長舉報鋼琴系原書記樑某性騷擾自己女兒,致女兒抑鬱自殺。女生遺書中寫道,樑某曾讓她叫其爸爸,常對她動手動腳。女生父親稱,樑某曾向他們索要十六萬七,還威脅孩子不讓她發聲。目前省紀委已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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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樑某。圖片來源於網絡)
2020年11月12日,備受社會關注的四川知名教師樑某被指猥褻多名男學生案在成都成華區法院開庭審理,檢察院指控樑某曾對多名男學生實施猥褻。
中國新聞週刊從原告方的代理律師處獲悉,被告人樑某在庭上只承認了與其中三名原告有過性接觸,但稱系對方主動且自願,而另外四人陳訴的內容爲誣告。樑某認爲自己的行爲情節輕微,他的辯護人則認爲應通過治安管理條例對其處罰。
庭審中,原告代理律師要求對樑某頂格判處15年有期徒刑,檢方認爲應對樑某從重判處,本案將擇日宣判。
據原告代理律師介紹,本案是我國首例男教師大面積猥褻14週歲以上男性學生而進入刑事司法程序的案件。有刑法律師指出,本案的取證難題或導致最終難以論責。
讓之後的人也能勇敢維權
這件事進入公衆視野,源於今年4月,有人通過社交媒體發佈消息稱,至少10多名男學生集體舉報他們就讀高中時的化學男老師樑某,稱樑某於學生就讀高中時或升學後,多次將男生叫至家中或酒店,對學生進行性騷擾甚至侵害。
被告人樑某曾任成都市某中學化學老師、班主任,全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輔導中心四川輔導站負責人,獲評全國優秀班主任。成華區人民檢察院查明,樑某於2016年至2018年期間,對中學就讀學生、畢業就讀大學的學生等實施強制猥褻,其中兩名原告事發時未成年。
中國新聞週刊獲悉,樑某曾於2018年11月因涉嫌強制猥褻罪被刑事拘留,今年1月份成華區人民檢察院對其作出不起訴決定。今年5月,樑某再次因涉嫌強制猥褻被逮捕。8月,成華區人民檢察院撤銷了對樑某的原不起訴決定,將原案與本案合併審查。
一名原告、也是受害者李銘(化名)告訴中國新聞週刊,他是在2016年時遭遇了樑某的“性侵害”。在李銘高中畢業三年後,樑某去到他大學所在的城市講學,晚上11點時主動約他出去吃宵夜,並留他過宿,在夜晚睡覺時樑某把手伸了過去。
李銘向中國新聞週刊介紹,他當年化學成績特別差,連父母都不相信他能考上大學,樑某作爲其高中時期的恩師,他一度心存感激,“現在即使頂格判處他,對我們也是遠遠不夠的,因爲他在我們身上已經有了強姦的行爲”。李銘說,最新的心理評估顯示,他爲輕度抑鬱輕度焦慮。
在他們報案的過程中,也曾遭遇接案人員質疑、父母不重視等情況。李銘認爲,本案的意義已經不僅在於他們個人,最重要的是讓本案成爲男性受到性侵案例中的一個典型案例,讓之後的人也能更勇敢地維權。
“原本共同起訴樑某的受害人有12人,但由於部分受害人被侵害的時間發生在2015年男性被納入強制猥褻罪對象前,因此沒有被共同歸爲起訴方”,李銘稱,對於檢察院作出的事實認定,他持有保留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