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銀行家/臺灣年金體系綜覽
文/楊雅惠
臺灣社會經濟保障制度包括社會保險制度與退休年金制度,隨各職業別有不同投保金額與領取金額。由於財務捉襟見肘,呼籲年金改革聲浪甚高,各界討論沸沸揚揚,不同羣體之間相互批判責難,甚至陷入情緒糾結。
然而,在評論如何改革之前,宜先將各制度並陳以綜合覽析,瞭解其財務運作機制,精細檢視相關環節,避免以偏概全,方能有平實合宜之研析。然而相關年金機制甚爲繁複,本文不擬鉅細靡遺說明,僅擇部分重點列示,期以掌握臺灣年金機制輪廓。
切割分立的年金體系
臺灣之經濟保障制度行之有年,針對不同職業別,設立社會保險與退休制度,職業別包括公職人員、教育人員、軍職人員、勞工人員及農民等。各制度設立日期、資金挹注、支給標準、收支盈餘各自有別,彼此切割分立,諸多差異。
不同制度之進展不同,彼此曾有相互合併或分離之嘗試,福利優惠各有規劃。
這種分立而複雜的機制,一旦遭逢財務窘境,掀起改革之議,便引起社會對各制度福利相互比較。在比較時,可就社會保險制度與退休制度分別覽析,討論其規模面、收入面、支出面及盈虧處理面。
首先,須先將「年金」一詞予以澄清。一般將年金視爲退休後每年所領取之金額,可謂是狹義定義。而目前各界年金改革議題所述之內容,討論各職業別之保險給付與退休給付,乃採廣義定義,包括一次領取額與逐年領取額,不只限於狹義的範圍。因此比較各業之所得時,宜在此廣義定義下,加總保險與退休所得做爲相互比較基礎。
社會保險制度之比較
各社會保險制度之規模不同,可由存保人數與基金淨額觀之。規模最大者爲勞保,存保人數約1,007萬人,公保存保人數約58萬人,軍保人數爲22.8萬人。至於年金給付,由於公教人員保險之年金甫開辦,實際領取人數比其他保險年金給付人數爲低。
各基金收入來自於保費收入,2015年保險費率,勞保爲9%,公保爲8.83%,保費之負擔分配方式,軍、公之投保者35%,政府補助65%,勞保則由僱主負擔最高比率70%,政府補助10%,投保人20%。
至於各制度之投保薪資各有差異,以公保投保薪資級距介於新臺幣10,490元至53,075元,政 務人員及中央民代爲95,250元,勞保則介於20,008元至45,800元間。
在支出面,在養老給付上,原則上加計年資與年齡,公保有35年年資上限,勞保則無年資上限。在給付標準上,公保及勞保均與薪資掛勾,農保與國民年金則與薪資脫勾。在盈虧處理上,政府對各制度均有補助。
公保另由公保準備金進行財務操作,操作盈餘挹注於基金。軍保原由徵收之軍人所得稅挹注,未來之撥補計劃迄未定案。
由此可見,勞保規模最大;公保之投保薪資比勞保爲高,投保負擔比率也較高。勞保已在2009年實施年金給付,比剛起步之公保年金爲早。
退休制度差異與爭議
各職業之退休制度及給付方式,詳見表2。以規模言,以參與勞工退休新舊制人員最多,2015年12月時參與勞退新制者即達622萬人,其次爲公務人員,約29萬人,再者爲公立教育人員,爲18萬餘人。
以收入面而言,公職人員、公立教育人員、軍職人員均採確定給付制(DB),私立教職人員採確定提撥制(DC)。勞退舊制採確定給付制,勞退新制則做了革新,改採確定提撥制。各制度之現行提撥費率,除勞退之外,皆爲12%。
以支出面言,在請領條件、給付標準、年資上限之規定上均有不同,目前公務人員有適用75制及85制者(即年齡加年資合計爲75或85),教育人員則爲75制。
在盈虧處理面,以公教人員而言,其基金3年內平均最低年收益不得低於臺灣銀行2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計算之收益,如運用所得未達規定之最低收益者,由國庫補足其差額。其他各制均有類似機制,虧損由國庫撥補。
楊雅惠 現職:考試院考試委員、臺灣大學財務金融系兼任教授 學歷:國立臺灣大學經濟學博士 經歷:中華經濟研究院研究員、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委員、中央銀行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