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商怒告「詐5158萬」 海派酒女「是交往不是包養」遭法官打槍

臺商控方酒女詐騙5千萬,19日方女遭判1年2月徒刑。(資料照/翻攝臉書

記者陳玉臺中報導

6旬吳姓臺商4年前在臺中海派酒店認識方姓酒女,每月以20萬包養方女,2年內投資方女近5千萬,但後來方女突然失聯吳男認爲被騙怒告方女詐欺。臺中地院經查後認爲吳男包養方女,還幫還債、買名車名錶等3700萬元花費屬於餽贈,但方女捏造購屋、開美甲店理由詐得1402萬餘元,19日依詐欺等罪嫌判方女1年2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60多歲的吳姓臺商4年前在臺中海派酒店,結識當時擔任酒女的方女,吳男以每月20萬元包養方女,未料前年間2月方女突然失去音訊,吳男怒告方女詐走5158萬元,臺中地檢調查後認爲,吳男幫方女還債、買名車及名錶等共花費3700萬元,但方女捏造購屋、開美甲店等向吳男詐得1402萬元,去年10月間依詐欺、洗錢等罪起訴方女。

首次出庭時,方女稱與吳男是「交往」不是「包養」,更說1千多萬買房錢去買保險都是吳男教她的避稅法,另向吳男拿取200萬元開美甲店,方女也說200萬元是吳男給的分手費,且她要開的是美容美體店。事後更是哭着搭車離去。

法官審理認定,吳男給方女3700萬元花費屬於餽贈,但方女稱拿取200萬元要開美甲店一事,方女並未開店,且又辯稱這是吳男給的分手費,不予採信,19日依詐欺罪判方女1年2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