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撞斷警腿10萬交保 「無法證明是否故意」檢不抗告
32歲的女子陳以恩日前因酒駕撞上值勤警員陳昭宏,導致對方右小腿截肢,引發衆怒。新北地院認爲現階段無法證明陳女是否故意撞人,且並沒有逃逸或串證的可能,因此裁定10萬元交保。對此,檢方昨日(17日)決定不抗告,但會盡快偵辦讓真相水落石出。
▲▼警員陳昭宏經過7小時手術仍需截肢,他還是忍痛寫下2行字感謝社會大衆的關心。(圖/記者孫曜樟翻攝、翻攝自蘆洲分局警政園地臉書)
陳以恩16日上午酒駕行經臺65線,辯稱是「陽光刺眼」、「凌晨吃薑母鴨」,纔會沒有注意到正在擺放交通錐的蘆洲交通分隊員陳昭宏,這一撞導致對方被夾在兩臺車中間,雙腿粉碎性骨折,經過7小時手術還是必需將右小腿截肢。
然而,新北地院認爲,陳女事後不斷懺悔,且肇事當時確實有酒精反應,無法證明是否爲故意撞人,加上酒駕一事雖犯行明確但沒有逃亡或串證之虞,因此裁定以10萬元交保。
▲闖禍的陳女兩度在鏡頭前鞠躬道歉,希望能獲得警員家屬諒解。(圖/東森新聞)
檢方得知消息後經過討論認爲,現階段確實無法證明陳女酒駕故意衝撞,17日決定不抗告,不過,會盡快偵辦讓事情真相水落石出,也好還給警員以及家屬一個公道。
據瞭解,陳以恩前年就因爲酒駕遭吊銷駕照,這次闖下大禍後雖然兩度鞠躬道歉,也承諾會去探望受傷的警員,但還是引發社會各界一片撻伐。而陳昭宏經過治療後17日上午已經清醒,並忍痛寫下紙條感謝各界的關心,「謝謝大家,我會堅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