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色店長20年前就是慣犯 不滿法官給緩刑憤怒人妻跨海要提告
高雄田姓連鎖超商店長襲胸猥褻實習女建教生,事後遭法院判10月、得易科罰金及緩刑,還以100萬元和解脫身。一名旅居海外、已婚有小孩的女網友看到新聞後情緒激動,在PTT上發文指控檢方和法官遭矇蔽,田男根本就是「色老闆慣犯」,20年前她打工時就被猥褻還差點性侵。女網友決定委請臺灣律師提告,同時免費分享訴訟資源、號召其他受害者站出來,強調「要爲人生努力一次」。(示意圖/shutterstock)
高雄田姓連鎖超商店長襲胸猥褻實習女建教生,事後遭法院判10月、得易科罰金及緩刑,還以100萬元和解脫身。一名旅居海外、已婚有小孩的女網友看到新聞後情緒激動,在PTT上發文指控檢方和法官遭矇蔽,田男根本就是「色老闆慣犯」,20年前她打工時就被猥褻還差點性侵。女網友決定委請臺灣律師提告,同時免費分享訴訟資源、號召其他受害者站出來,強調「要爲人生努力一次」。
田男經營兩家連鎖超商,去年8月至9月間,多次對來店實習的女高中生猥褻、騷擾,甚至尾隨女建教生進入冷凍庫,伸手襲擊女方胸部得逞。女建教生不堪被猥褻、騷擾多次,最後報警處理。
田男挨告後立刻用100萬元和女建教生和解,高雄地院考量田男無前科,犯後態度良好,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性騷擾防治法、強制等罪,判其10月、可易科罰金,緩刑3年。
一名女子看見新聞回憶涌現,確認被告姓名和犯案地點後情緒激動,在PTT「八卦版」上發文,表示她高中、2005年時也被田男強制猥褻並企圖性侵未遂。
女網友表示,當時田男只是副店長,店長還是他太太。田男不但趁補貨時強摟她還襲胸,甚至企圖性侵她。當時的她害怕、恐懼、想要嘔吐,甚至寫信至超商投訴,最後也未得到處置,只能辭職離開。隨着她長大,該事件也漸漸被遺忘,直到這則新聞出現,她想到當年沒有追究到底,導致這20多年來還有更多受害者,無法坐視不管。
女網友強調,目前已諮詢過律師,並且正式委任先前協助新北市衛生局遭性侵、輕生女員工案件的律師提告。
「二十年前發生在我身上的事件,這二十年來還是不斷在社會各個角落發生,我們不應該姑息。」女網友請網友協尋這些年來也曾經在高雄鳳山區全家海洋店、新富店工作過、也曾有過相同受害經驗的人。
女網友表示,目前確實已有網友來信,加上她自己,以及最近判決中那位年輕的受害者,田男絕對不是初犯。只因爲過去20年來的受害者不敢出面,所以田男沒有被舉發,這次法院及檢察官也被矇騙,還給了他緩刑的機會。
女網友留下信箱、GOOGLE表單填寫,呼籲受害人只要留下最基本資料,如email、line帳號、手機號碼,律師可提供免費諮詢,評估情況、追溯期,判斷是否能加入這場訴訟。
「你並不孤單,我們並不孤單!」女網友還說,目前高雄市警察局婦幼隊及高雄市家防中心已積極與她聯絡,性相關犯罪的黑數很高,當時還年輕的她無能爲力,這次她想要爲她的人生努力一次,甚至希望能幫助到其他人。就像臺劇《人選之人》說的那樣,「我們不要就這樣算了,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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