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賣離婚房 卻被45%重稅「二度傷害」 專家教戰 稅金300萬→3萬

離婚後想賣屋,最省稅的方法是「先贈與再離婚」,而不是離婚拿到房子。(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李小姐離婚拿到原來的婚房,住了1年多都是過去的回憶,決定以2千萬賣掉,回到家鄉重新開始,但她發現原持有的1/2和離婚取得的1/2產權,課稅金額相差百倍,簡直驚呆!

退休理財顧問廖嘉紅(R姐)表示,最省稅的方法是「先贈與再離婚」,這樣兩人成本都適用舊制,不會課房地合一稅,這樣李小姐就免了逾300萬房地合一稅,只需繳所得稅逾3萬元。

R姐在臉書「R姐財富方舟-廖嘉紅」表示,雖然離婚協議中,李小姐取得房子的全部。但住在這裡,天性浪漫的李小姐,總是被困在過去的回憶中。離婚後經過1年多,她下定決心賣掉房子,回到有父母親友的家鄉重新開始。

房屋以2000萬賣掉後,李小姐才發現這間房屋,她原本持有的2分之1,與透過由離婚協議書取得的2分之1,房屋所得稅金額差異非常大。(文章未完…全文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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