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賣母房產欠稅7千萬 男假離婚脫產遭管收
高雄陳姓男子(左)因欠下鉅額賭債,偷偷賣掉媽媽名下不動產出售、獲利上億元后中飽私囊,不但未依法申報贈與稅,還故意轉移財產至太太名下並離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執行官向法院聲請對陳男管收3個月獲准,強制執行達2800萬元。(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提供/袁庭堯高雄傳真)
高雄市陳姓「富二代」因欠下鉅額賭債,無力償還,偷偷以上億元賣掉母親名下的透天豪宅後,再另買新宅過戶給太太后辦理假離婚脫產,遭國稅局補徵贈與稅及罰鍰共計7200多萬元,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不但執行他的5張保單並扣押2000多萬存款追稅外,並以陳男隱匿資產爲由,向高雄地院聲請管收陳男3個月獲准,目前已追回2800萬元稅款。
高雄分署表示,陳男因欠下鉅額賭債無力償還,竟把腦筋動到母親頭上,私自變賣母親位於農16的透天豪宅,變現1.3億元后立刻買房並過戶給太太,緊接着火速趕辦離婚手續。
由於陳男買賣房產屬於贈與行爲,依法須在30日內向國稅局申報贈與稅,但陳男不但未申報,經國稅局查覈發現後,要求陳男須補徵贈與稅4300萬元並課處近3000萬元罰鍰,由於陳男拒不繳付,國稅局將案件移送高雄分署追討。
高雄分署指出,依據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裁定統一見解,行政執行分署於必要時,可以核發執行命令終止債務人爲要保人的保險契約,命第三人保險公司償付保單價值準備金。因此高雄分署發文給壽險公司終止陳男名下5張保險契約,並扣押保單價值準備金,先追回660萬元入帳國庫。
高雄分署因調查陳男資產時發現,陳男將可運用的資金購買房產並登記在配偶名下,又與配偶辦理離婚,以「假離婚、真脫產」方式企圖規避房產被執行的風險,認定陳男有隱匿資產行爲,向高雄地院聲請管收陳男3個月獲准。
高雄分署表示,目前本案已追回2800萬元稅款,仍積極執行陳男滯欠的其餘金額。高雄分署呼籲,民衆若有未繳納稅款或罰鍰應儘速繳納,否則不但可能遭到管收外,繳納保費多年的保單也可能遭到終止,造成日後可請領的保險金泡湯,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