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新規實施在即,部分機構加緊修改合同!還有券商暫停新發行衍生品

8月1日,《私募證券投資基金運作指引》將正式實施。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獲悉,近期有私募陸續向投資者發佈變更合同徵詢函或告知書。基金合同涉及到修改的內容各傢俬募有所不同,首先涉及到修改的地方是單一股票(按成本計)不得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投資比例限制條款。其次是合同投資範圍,尤其是涉及到場外期權、收益互換、雪球結構等。

此外還有券商人士告訴記者,因有些監管的條件變更,其總部暫停新發行股衍產品,等處理好之後再發。

新規實施在即,私募加緊修改合同

即將實施的《運作指引》第十七條規定,私募證券投資基金開展場外衍生品交易的,應當以風險管理、資產配置爲目標,以金融管理部門認可的機構爲交易對手方,並符合要求。存續基金若要整改,應當在2024年8月1日《運作指引》施行前完成整改,以修改合同條款並實質符合投資比例要求爲準,2024年8月1日《運作指引》施行後未整改的基金,不新增募集、不新增投資者、不得展期。

某上市券商相關人士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實際上最近是在變更一些條款。“我們最近都沒新發產品。按新規,合同不滿足的都在修改。總部發的股衍產品暫停新發行,就是說有些監管的條件變更,等處理好之後再發。”

深圳某百億私募人士告訴記者:“最近好像每傢俬募都在忙這個事,全行業都在做。”

黑崎資本首席投資官劉宇奇表示,私募機構正積極響應,通過向投資者發出變更合同徵詢函,對現有合同進行必要的修訂。修訂至少包括兩個方面,首先是投資比例限制,合同中須明確基金對單一股票的投資(按成本計算)不得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一定比例,這有助於降低投資集中風險,確保投資組合的多樣性。

其次是隨着投資範圍和限制的更新,合同中的風險揭示內容也需相應調整,以便投資者能夠充分了解新規則下的投資風險。這些修改是爲了確保合同的合規性,保護投資者的知情權和利益。

劉宇奇表示,隨着新規的實施,私募基金行業的門檻將進一步提高,牌照的含金量也將隨之增加,這是一個“寧缺毋濫”的過程,意味着未來私募基金的運營將更加專業和嚴格。

場外期權、收益互換、雪球是重點

各大私募反饋的情況來看,場外期權、收益互換、雪球結構等場外衍生品是此次私募合同修改的重點,《運作指引》第十七條規定,不得將場外衍生品交易異化爲股票、債券等場內標的的槓桿融資工具,不得爲基金銷售機構向自然人投資者銷售特定結構的場外衍生品提供通道服務,不得爲投資者提供規避場外衍生品交易要求的通道服務。

DMA及雪球等前期備案口徑,也屬於風險控制措施。對此有私募表示,從第十七條規定來看,雪球結構衍生品要求與持牌資管拉齊,此前在備案口徑也已執行了一段時間。監管套利、做通道,對行業生態負面影響,這次是要回歸本源。

深圳某知名私募告訴記者,其公司目前主要涉及修改的地方有三條。

首先是基金新增場外期權合約以及存續合約展期的,除僅開展商品類城那個外期權交易外,基金淨資產不低於5000萬元;基金參與場外期權交易的,向全部交易對手繳納的場外期權交易保證金和權利金合計不得超過基金淨資產的25%。

其次是基金新增收益互換合約以及存續合約展期,基金淨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基金參與掛鉤股票、股票指數等權益類收益互換的,向交易對手方繳納的保證金比例不低於合約名義本金的50%。

第三是基金參與證券公司等機構發行帶敲入和敲出結構的場外期權或者受益憑證(如雪球結構場外衍生品)的合約名義本金不得超過基金淨資產的25%。

杭州某私募人士告訴記者,近期託管特別忙,就是忙着幫管理人改合同,主要改的方向還是場外衍生品方面。

“合同裡面如果涉及到場外衍生品的話,一般都需要改改。如果產品合同裡有場外衍生品,我們不做的話就把它刪掉,因爲監管對這塊的限制很嚴格。”

上海百億私募人士也向記者透露,目前已經根據合規性要求,已經在修訂產品合同,確保符合指引要求;某百億量化私募人士稱:“因爲量化投資非常分散,我們不存在修改單一股票投資比例限制這種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