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自查、修改合同和培訓迎新規,或加速優勝劣汰
8月1日,《私募證券投資基金運作指引》(以下簡稱《運作指引》)正式施行,涉及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初始實繳募集資金規模不得低於1000萬元、最低存續規模500萬元、雙25%的投資要求、禁止多層嵌套、更嚴格的衍生品投資規定等內容。
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瞭解,近期私募基金爲應對《運作指引》在調整產品結構、修改合同以及進行相應的培訓與管理系統優化。
業內人士認爲,新規可能逼迫中小私募基金必須進行重大轉型,小基金將面臨清盤風險,未來將引發一波行業合併潮,並促進行業內的優勝劣汰。
自查、修改合同和培訓
8月1日,《私募證券投資基金運作指引》正式施行。
“整個行業內都面臨整改,包括修改合同,以及一些小規模的產品要合併或者註銷,此外還涉及對單一股票的投資比例要求。”7月31日,格雷資產總經理張可興告訴記者。
私募圈最關注《運作指引》的內容包括: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初始實繳募集資金規模不得低於1000萬元;最低存續規模500萬元;雙25%的組合投資要求;禁止多層嵌套;參與DMA業務不得超過2倍槓桿;參與雪球結構衍生品的合約名義本金不得超過基金淨資產的25%;開放式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原則上不設置預警線、止損線;嚴格控制同日反向交易等。
張可興表示,“存續基金若要整改,有兩年過渡期來完成整改。目前對於整個私募行業來說,還有一定的時間做緩衝,大家現在不至於很急迫地一刀切。”
黑崎資本首席戰略官陳興文也向記者表示,爲應對《私募證券投資基金運作指引》實施,近期私募基金在調整產品結構、修改合同以及進行相應的培訓與管理系統優化。
他指出,對於存續基金,若要整改,應當在24個月的過渡期內完成整改,以確保合同條款的修改和投資比例要求的實質符合。
“此外,新規還對信息披露、內部管理和風控體系等方面提出了新要求,私募基金需要對這些方面進行自查和調整。”陳興文說。
據悉,不少私募近期批量修改合同。比如近日希瓦私募公告稱,根據《運作指引》要求,將變更旗下40多隻基金的相關合同條款,多隻基金在合同中新增了涉及場外衍生品投資的限制性條款。
此外,6月以來,貝元瑞澤、紅思客資產管理、汨水資本、領路私募等私募機構也紛紛公告增加了場外衍生品相關投資限制。
據記者瞭解,對標《運作指引》,不少私募已經完成了相關業務調整,批量對私募合同進行修改,近期部分私募按照《運作指引》要求進行自查和整改,比如完善信息披露、清理不合規產品等。此外,私募基金還組織員工進行相關學習和培訓,確保團隊對新規有充分了解。
加速優勝劣汰
“《私募證券投資基金運作指引》的頒佈對私募行業產生了顯著影響,這意味着私募精品化趨勢已經開始,更是一種對行業殘酷的優勝劣汰。”陳興文說。
具體來說,新規主要體現在強化了資金募集要求、規範了投資運作行爲、強調了受託管理職責、推動了長期投資和價值投資理念,併合理設置了過渡期以減少市場短期衝擊。特別是對小規模基金的募集規模和投資者適當性進行了明確要求,同時對場外衍生品交易、債券投資等進行了規範,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提升專業投資能力,分散投資風險。
8月正式施行《運作指引》後,陳興文認爲,預計會帶來以下變化,首先,將提高私募基金的運作標準,促使行業整體提升專業水平;其次,通過規範投資運作行爲,減少市場波動性,提高市場透明度和合規性;此外,新規的實施有助於優化資源配置,推動行業健康發展,同時也可能引發一波行業合併潮,促進行業內的優勝劣汰。
“特別是對80%~90%的中小私募基金,這意味着必須進行重大轉型,尤其是管理規模小於1000萬的基金,可能面臨強制清盤的風險,迫使他們整合資源,形成規模更大的單一產品。”陳興文說。
業內認爲,新規的實施對私募基金行業來說既是挑戰也是機遇,它將推動私募基金逐步向精品機構化轉型,鼓勵長期戰略投資,提升專業能力和競爭力,更好地服務於投資者。
張可興指出,《運作指引》對於大私募和小私募來說,影響不同。
他認爲,對於頭部私募來說,影響不會太大。但他指出,對於小私募來說,新規影響較大。原因是目前私募證券基金公司數量將近七八千家,有1/3至1/2是規模較小的基金公司,《運作指引》提及的新成立產品1000萬、日均規模500萬等要求,在目前形勢下小基金公司挺難做到。
張可興認爲,從私募基金產品數量來看,未來各傢俬募公司可能會減少產品數量。對照國外大基金公司,它們可能只有幾十只甚至幾隻產品,原因是同樣的投資策略不需要這麼多雷同產品。
除了對產品數量有影響之外,張可興指出渠道也將受到影響,從渠道發展來看,單一產品成立的規模要求在1000萬以上,相對過去募集門檻擡高了很多,這對渠道來說未來的發展方向是擇優擇大。
“也就是說,無論是證券公司、銀行、信託,還是第三方銷售公司,渠道如果沒有比較強大的能力,未來將很難在這個市場裡發展壯大,所以未來的渠道發展思路是擇大擇優。”張可興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