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女餓到偷食物果腹 法官判免罰原因太暖心

一名女子去年因過度飢餓而偷食物果腹,法官審酌後認爲判處罰金並無法發揮刑罰正義,故判出免罰。(示意圖/Shutterstock)

北市一名林姓女子去年受疫情影響失業經濟狀況不穩,順手牽羊偷走潘姓騎士掛在機車上的餐點,慘依竊盜罪移送法辦。但臺北地院法官認爲,判罰最低罰金1千元對於林女仍過重,考量其認罪,最終判免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林姓女子2022年8月25日晚間行經一間超商外頭,發現潘姓騎士的機車上頭掛着價值299元的丼飯,竟趁着騎士不注意之際,順手偷走餐點後吃下肚,直到騎士發覺餐點不見報警處理,警方調閱監視器後,循線逮捕林女。

林女接受偵訊時,坦承犯行,稱自己受疫情影響失業許久,經濟狀況不好,當日實在太飢餓,纔會臨時起意偷走騎士的餐點,全案經由檢察官偵結,依竊盜罪將林女提起公訴。

臺北地院審理時,法官發現林女才於去年6月間因偷竊他人餐點,獲檢察官不起訴處分,這次雖再度犯案,但考量林女是因飢餓才犯罪,也有意與騎士達成和解,若處以竊盜罪最低罰金1千元仍會對林女的生活造成負擔,經酌情後,認爲林女透過此次審理過程會學到教訓,改過自新,故判決免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