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只有財團能先拿到」藥師臉書粉專PO文挨告 法官判免罰原因曝
▲藥師於臉書粉專PO出「口罩全由政府控管只有財團才能先拿到」遭移送送辦。(圖/翻攝臉書)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政府於2月6日起實施購買口罩實名制,而苗栗一名林姓藥師1月30日時,在臉書粉絲團PO出「口罩全由政府控管只有財團才能先拿到」等字句照片,遭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法辦。不過苗栗地院認爲,林姓藥師只是要呼籲政府重視第一線藥局需求,仍屬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因此裁定不罰。
林姓藥師1月30日晚上在臉書粉絲團PO出「口罩酒精全部都賣完了,有貨會公佈,口罩全由政府控管只有財團才能先拿到何時正常放貨,不知道只能請大家再耐心等候」,有民衆認爲此舉是在散佈不實訊息,影響公共安寧,立即報警處理,被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法辦。
林姓藥師表示,PO文提到的「財團」是指四大超商及連鎖藥局,刊登目的僅希望政府能夠重視第一線藥局,會比超商更需要口罩,不能在第一時間排除社區藥局,希望當局重視,社區藥局不是空氣,也知道散播不實訊息將影響防疫工作的進行,但認爲是正確訊息,且對防疫有正面幫助。
法官查驗衛福部官方社羣網站後,得知1月30日已經公佈「爲國內口罩需求之合理配置,明日起全數徵用國內口罩工廠生產之一般醫用口罩及外科手術口罩,每日共約400 萬片,由指揮中心分配,提供民生需求(每天約釋出260 萬片)及醫療或公務防疫及儲備需求(每天約140 萬片);民生需求由超商、藥妝、藥局、醫材等通路提供…」,而這些政令宣導可透過電視媒體、報章雜誌、臉書專頁瞭解。
然而,法官考量林姓藥師爲執業藥師且經營藥局事業,只是根據政府政令宣導內容,還有他經營藥局通路的實際經驗及現況來PO文,雖然包含個人評價在內,容易遭到一般大衆誤解,但是對應目前臺灣因應疫情狀況,就口罩發放來說,確實是先由指定通路,法官認爲他說的也並非全部都是假的。
不過法官認爲,林姓藥師PO文目的,只是要呼籲政府重視第一線藥局需求,雖然該訊息爲公開供不特定人瀏覽或討論,但是仍應受到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另外事證無法認定有影響公共安寧,因此裁定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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