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夜市「地主」違法轉租國有地 議員疑關說!年爽賺暴利500萬

▲顏小姐友人宋先生指控陳姓房東租用國有地當二房東收取租金,不僅違法也涉及逃漏稅。(圖/鏡週刊提供,下同)

圖、文/鏡週刊

臺北市一名陳姓男子被控士林夜市一帶承租國有地、搭建店面後,再轉租給其他不知情的攤商店家,一年租金收入逾500萬元,卻被其中一名顏姓攤商發現,陳姓男子的行爲不僅違法也涉及逃漏稅,讓她不滿表示:「陳男拿國有地收錢收得那麼爽,相關單位卻視而不見。」

顏小姐向本刊表示,40年前包括她媽媽在內的數名攤商,與政府議定由攤商出錢,將士林夜市內原本大水溝的地填平,攤商便能在該地上面擺攤做生意,今年5月因媽媽年事已高遂由她接手,卻意外發現原本設有營登的位置已被陳男承租。

據顏小姐調查,陳男原本在攤位附近就有私有地,他再承租周邊約30坪的國有土地,擴建成7間店面後,每間收取租金5萬元到10萬元不等,白天還另外向攤商收取5,000到1萬元不等的使用費,因爲自己不願付錢給陳男,常被對方找麻煩,甚至最後連攤位也沒得擺。

顏小姐不滿控訴,從媽媽擺攤開始就設有營登也都有在繳稅,只需繳納權利金國家就能合法做生意,現卻被陳男要求給付租金,讓她不解:「國有地本來就不行轉租,他怎麼還敢收錢?」

顏小姐的友人宋先生則抱不平表示:「陳男知道承租國有地不能再當二房東,所以他都跟其他人說是『贊助費』,不打書面契約,不留匯款紀錄,或籤立收據,每月按時叫他的媳婦兒子大家現金。」

宋先生透露,有些攤商是透過朋友介紹或看招租公告才找上陳男,根本不知陳男行爲違法,顏小姐憤而向國產署與國稅局檢舉陳男的不法行徑不料卻處處被刁難,後來才得知疑似有民意代表介入關說,因此質疑政府包庇。

議員助理曾到場勘查,讓民衆懷疑介入關說。

本刊近日接獲讀者投訴,一名陳姓男子在士林夜市內承租國有地轉手牟利,每年非法獲利逾500萬,民衆事後向國產署與國稅局檢舉,卻疑似有議員介入關說,屢遭刁難,對此士林稽徵所表示「一切立案查覈辦理中」,不便多作說明。

曾因此案向國稅局檢舉的攤商友人宋先生說,「議員的助理前來勘查時,文林派出所所長跟陳男都在一旁感覺排場很不一樣,後來我打去問承辦專員,他跟我承認有壓力,感覺都有被處理過。」

顏小姐告訴本刊,她曾向其他攤商查證陳男收租還逃漏稅一事,即便攤商們都證實沒有和陳男籤合約、無匯款紀錄、都是現金給付等等,也將相關蒐證錄音交給士林稽徵所,對方還回應說顏小姐說「你很厲害」,事後卻表示正因爲沒有提供「合約」或匯款紀錄,要求她繼續蒐集證據提供調查。

這讓顏小姐氣得大罵:「公務員不是領國家的錢嗎?我幫你錄音跟譯文,你們跟說我很厲害,但是你們該作的事不作叫我作,我搜證完,你又說證據不夠。」

對此,士林稽徵所表示該案已經「立案查覈辦理中」,國有署則表示將依國有財產法及租約等相關規定續處,另針對陳男佔用空地,也依規定辦理排除佔用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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