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羊乳產品抽檢18件 1件驗出牛成分
▲臺南市衛生局針對市售之羊乳產品進行抽驗,各項羊乳產品計18件,其中1件除羊成分外,同時檢出牛成分,與產品標示不符。(圖/衛生局提供)
臺南市衛生局鑑於日前地下工廠小叮噹羊乳產品被驗出無羊乳成分事件,爲保障消費者權益及確保產品衛生安全,主動針對市售之羊乳產品進行抽驗,各項羊乳產品計18件,進行動物性成分檢驗,結果均驗出含羊乳成分,其中1件除羊成分外,同時檢出牛成分,與產品標示不符,已移請該產品工廠之管轄縣市衛生局續處。
羊乳屬性溫熱,普遍被國人認爲是營養價值高的乳品,有許多民衆習慣直接向羊乳畜牧場訂購羊乳產品,作爲早餐或日常飲品,尤其常被乳糖不耐症的民衆拿來取代牛乳飲用,但羊乳產量少,導致價格較牛乳高出許多,一些不肖廠商貪圖小利,以牛乳或牛奶粉混充羊乳販售,雖不致危及食品安全,但卻有摻僞或假冒的疑慮。
衛生局強調,若查證屬實,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4條規定,可處業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並將行爲人移送法辦,依同法第49條規定,最高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8千萬元以下罰金。市民倘發現市售食品標示不清或來路不明,應避免購買,並可撥打衛生局食品專線080028500通報,以杜絕違規食品在臺南市流通販售。
衛生局陳怡局長對食品安全一向強調落實源頭管理,並依檢驗需求,督促檢驗同仁不斷新增檢驗項目,近期衛生局也將依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告檢驗方法建置動物性成分定量檢驗,以動物性成分定量結果輔助現場稽查,爲臺南市食品安全作更周全把關,本次針對臺南市市面販售之羊乳產品進行動物性成分定性檢驗,結果除1件發現羊乳品中同時檢出羊及牛成分外,其餘僅檢出羊成分,消費者可安心食用,未來衛生局將持續稽查監測,以保障市民食的權益及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