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派炒大同股票削11億 臺商鄭文逸遭判刑13年半

大同公司市場鄭文逸等人,2年前炒作大同股價獲利近11億元,遭檢方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起訴。臺北地院審理後,今判鄭13年6月徒刑。(資料照)

臺商背景的大同公司市場派鄭文逸等人,2年前炒作大同股價獲利近11億元,遭檢方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起訴。臺北地院審理後,今判鄭13年6月徒刑,鄭的秘書張湘羚3年8月徒刑,炒手鄒興華4年6月徒刑,金主林振興9年10月徒刑,股市掮客張莒華則獲判無罪,可上訴。

鄭文逸多年前返臺設立「龍峰國際公司」,2016年中看中有上億土地資產的大同公司,股價長期在6元以下盤整計劃引進中資,介入隔年5月大同董監事改選爭奪經營權,同時炒股獲利,遂向上海龍峰企業集團董事長任國龍調度上百億資金,大舉買入大同股票

過程中,鄭文逸聯合股市炒手鄒興華等人炒作大同股票,讓股價從2016年9月前的5.48元,在2017年2月飆到最高20.65元,鄭對外放話「有陸資已準備300億資金」,將爭取經營權,卻在同年3月13日股票停止過戶日前大舉出脫股票,總計不法獲利高達11億1400萬元。

臺北地檢署2018年間依違反《證交法》起訴鄭文逸、鄭的秘書張湘羚、炒手鄒興華,今年4月再追加起訴掮客張莒華、金主林振興;任國龍則因任未案說明,遭到通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