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大選 臺商供機票補助遭判刑

長沙臺胞投資企業協會會長林懷(中)等臺商,遭控在2020總統大選期間涉嫌違反選罷法,臺北地院17日將林判刑3年10月。(本報資料照片)

臺商涉違反選罷法判決結果

大陸長沙市臺灣同胞投資企業協會會長林懷等7人,被控在本屆總統及立委選舉期間,以招待食宿、提供機票補助等方式,動員臺商及臺生返臺支持國民黨候選人韓國瑜及國民黨,臺北地院審理後認爲,提供的機票補助金額顯已逾越相當合理性,17日依《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等罪判處林懷3年10月,褫奪公權4年。

傳補助訊息 4人判1年8月

另湖南省衡陽辦事處主任沈斌、中華兩岸新家庭協會會長蔣明霞、中華湖南邵陽旅臺同鄉會理事長張國君、臺商莊垣漳4人均被判刑1年8月,褫奪公權2年;至於長沙臺協會副會長佟建華、中華婦聯會理事長何建華2人則獲判無罪。

檢方起訴,林懷爲了幫國民黨及該黨總統候選人韓國瑜助選,計劃舉辦餐會,並暗示返臺投票支持韓國瑜及國民黨,可獲機票補助人民幣1500元,莊垣漳、沈斌、蔣明霞、張國君4人分別將機票補助訊息,傳送至臺商、臺生的微信羣組,沈斌再將有意參與餐會並領取機票補助者加入「返鄉羣」微信羣組以便聯繫。

支持特定人選 涉期約賄選

沈斌等人將報名餐會及領取機票補助名單彙整後,交由長沙市臺協會秘書處聯絡人連上銘(檢方通緝中)統整;林懷於2019年12月11日下午在大陸長沙市的華天大酒店湖南廳舉辦「湖南省臺胞返鄉投票動員大會」的尾牙聯誼會活動,幫國民黨助選。

包括夏姓及胡姓、黃姓等多名有投票權的人,參與林懷舉辦的餐會,表示會支持國民黨及韓國瑜,然後登記領取機票補助並返臺投票,且保留機票票根,等待日後領取機票補助。

臺北地院審判長黃傅偉及受命法官李佳靜、陪席法官劉俊源審理後認爲,林懷等5人行求、期約的對象是有投票權之人,且提供的機票補助款金額,顯已逾越相當合理性,屬於有對價關係的不正利益,構成《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對有投票權人期約賄賂罪。

免費住宿抽獎 難認有對價

至於餐會部分,合議庭認爲其本質上爲長沙市臺協會每年均會舉辦之尾牙活動,且尾牙餐會均會提供與會者免費飲宴及抽獎,難認林懷有以提供免費餐飲或抽獎活動作爲行賄對價之意;至於免費住宿於酒店部分,亦非係爲了獲得選票而提供,亦無從認爲系行賄對價。

合議庭認爲,林懷等5人爲使特定政黨候選人當選,並使特定政黨順利取得政黨票,提高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席次,以提供機票補助的方式對有選舉權人期約賄賂,影響選舉風氣甚鉅,依法量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