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空8億炒股 偉盟創辦人賴文正遭求重刑

上櫃公司偉盟工業創辦人賴文正(左一)、賴建志父子涉嫌掏空偉盟、採盟資產8億1769萬元,夥同股市作手炒股,特偵組依違反證券交易法起訴賴文正等6人。(資料照片,杜宜諳攝)

股票上櫃公司偉盟工業創辦人賴文正、賴建志父子涉嫌掏空偉盟、採盟資產8億1769萬元,夥同股市作手「金庸」郇金鏞等人利用人頭戶炒作偉盟股票達253.5億元,誘騙坑殺大量散戶。特偵組今日偵結全案,依違反《證券交易法》起訴賴文正等7人,請求法院重判賴文正,對已坦承犯行的郇金鏞等作手酌量減輕其刑。

賴文正去年6月已因炒股案被判刑1年8月,緩刑3年,1年後又被特偵組查出炒股,但賴文正僅向特偵組承認用人頭買賣股票,輕描淡寫地說「股票跌就買一點,股票漲就賣一點」,至於兒子賴建志操控的買賣部分,賴文正則辯稱是兒子自己找人投資,他並不清楚,特偵組今將在押的賴氏父子與郇金鏞移送士林地方法院審理。

起訴指出,賴文正爲穩定偉盟股價,避免公司被銀行抽銀根,決意籌措資金炒作偉盟股票,便夥同採盟公司董事長黃金助,自2011年至2015年間指示財務部員工以「總公司」、「同業往來」科目製作不實會計傳票,從該公司銀行帳戶匯款7億7026萬4701元至賴文正實際掌控的採盟黃姓副理銀行帳戶,再從該帳戶匯出4億7888萬7000元至賴文正的張姓員工帳戶,轉入25個交割銀行帳戶。

另方面,賴文正從2011年至2012年間,利用偉盟與採盟爲關係企業且承攬中科二林基地工程機會,以採盟需預付下游廠商工程款爲由,自偉盟撥付工程款至採盟行帳戶,再以「同業往來」科目製作不實會計傳票,將偉盟資金4743萬元匯入股票交割帳戶。

賴文正父子籌措資金後,自2011年至2015年間分3階段,共同向59名員工及墊丙金主關係人借用161帳戶,結合股市作手姜獻傑、劉玉明、郇金鏞等人,買賣偉盟股票達253.5億元,連續以高價買進連、低價賣出或相對成交等方式操縱股價,僅在2014年11月至2015年5月間獲利7000萬餘元。

分析報告指出,炒作期間1000個營業日,多達865日賴氏父子買進或賣出之成交量佔當日成交量20%以上;多達716日構成相對成交,金額達56.9億元;多達380日實際影響股價向上或向下。

賴文正父子如發現當日市場賣壓沈重,無法拉擡,則一方面連續以跌停價賣出股票自行灌壓股價,一方面誘使不知情之他人進場買進股票,以供其等出脫股票。

特偵組認爲,賴文正父子夥同黃金助侵佔採盟及偉盟公司鉅額款項用炒作股票,並長期誘騙坑殺股民,嚴重擾亂證券市場交易秩序,涉犯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第1項第1款、第3款非法操縱股價罪、特殊侵佔罪、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及刑法第336條第2項業務侵佔等罪。

被告姜獻傑等作手與賴氏父子共犯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第1項第1款之非法操縱股價罪嫌。檢察官認爲,賴文正犯後仍飾詞狡辯,請法院從重量刑。賴建志配合被告賴文正先則調度資金,後則親身操盤,惡性匪淺。

至於被告姜獻傑、劉玉明、郇金鏞等作手,承被告賴氏父子之指示喊盤下單或調度資金,成爲炒股結構不可或缺之一環,罪責非輕。惟其等犯後多已坦承犯行,配合偵查之進行,請法院分別酌量減輕其刑。

特偵組7月間指揮調查局兵分30路搜索偉盟、採盟營造等處所,依違反證交法約談賴氏父子、作手劉玉明及郇金鏞、金主賈文中、蔣秀華、曾啓華、宋正超等共67人。賴氏父子否認挪用資產,強調沒炒股,只是護盤股票,訊後遭羈押至今。

本案是特偵組偵辦前日盛投信投資長陳平、前寶來投信前協理瞿乃正坑殺政府勞退基金案時,意外發現的「案外案」,經監聽多年後收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