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污等4罪 任志強11日北京受審
中共當局今年4月公佈,北京市華遠集團原董事長任志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調查。
週二(8日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發佈公吿稱:「我院定於2020年9月11日9時30分,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第九法庭依法公開審理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指控被吿人任志強涉嫌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一案。」
香港01報導,任志強受審在即的消息在網路上被傳開,據稱,上述訊息來自於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內部的滾動公吿屏。經查閱,截至目前,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官網以及官方微博等,尚未發佈任志強即將受審的消息。但按照慣例,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官網往往對已審訊終結的案例公佈較多。
現年69歲的任志強不僅是國企地產商人,還是一位資深中共黨員,及「紅二代」。任志強父親任泉生抗日戰爭時期加入中共,後任中國商務部副部長。不過,這位黨員因在網路上發表批評時政的言論而出名,綽號「任大炮」。2016年2月,因其在微博質疑「黨媒姓黨」而遭到封號,一度受到留黨察看一年的處分。
除了發表政治言論之外,任志強還經常在房地產問題上發表爭議言論,如「房地產就應該具有暴利」,「房子像鑽戒,低收入者不該擁有」,「中國的房子太便宜了,年輕人就應該買不起房」,遭到許多人的質疑和批評。
此前,北京市西城區紀委監委通報,「任志強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在重大原則問題上不同黨中央保持一致,公開發表反對四項基本原則的文章,醜化黨和國家形象,歪曲黨史、軍史,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
調查又稱任志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公款吃喝,違規持有、使用公款購買的高爾夫球卡;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將公權力作爲謀取私利的工具,違規使用公款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長期無償使用社會商人提供的辦公場所及住房,通過關聯企業違規從事營利活動獲取鉅額利益;不正確履行職責給國有資產造成重大損失;家風敗壞,家教不嚴,夥同子女大肆斂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