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岸也沒地方住!外籍漁工只能當廉價勞工 僱主錢賺多不滿足

外籍漁工權益是否被公平對待,近來又引起各界關注。(圖/ ETtoday資料照)

記者許展溢臺北報導

南方澳斷橋讓來自異鄉的6名漁工失去寶貴生命,各界又開始關注起他們的權益是否被公平對待。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秘書長李麗華向《ETtoday新聞雲》表示,看過最慘的是有人前10個月只領新臺幣1912元,她痛批僱主賺這麼多,用廉價勞動力還不滿足,連最基本待遇都不願意負擔。

事件發生後,外籍漁工能不能上岸備受討論,李麗華提到這陣子訊息混亂,實際是可以,但可以跟有地方住是兩回事,不少人是和幾個朋友合租一個空間境內漁工聘僱可以上岸居住,境外漁工也行,但有一定範圍限制,且境外過去也發生過僱主怕他們跑掉,租小地方,將70幾人反鎖,限制他們自由。也有僱主生氣要求不能上岸,要在船內把船顧好,尤其颱風天,但都沒想到漁工睡在船上也很危險?

▲李麗華說,外籍漁工可以上岸跟可以居住是兩回事。(圖/ ETtoday資料照)

李麗華表示,他們薪水雖和臺灣最低工資一樣2萬3千,但每月透過仲介僱者扣一扣,有的還用欺騙方式要貸款黑心名目必須再扣,曾看過菲律賓漁工薪資表少的可憐,第一年前10個月只領1912元,就算第二年開始有1萬多元,但要寄回家花費,根本不可能租房子。李麗華痛批,住宿生活照顧是僱主責任,尤其僱主賺這麼多錢,還不想負擔這些事,假設外籍勞工不來,請本國籍薪不會是這樣,用廉價勞動力,人事成本降低還不滿足。

農委會主委陳吉仲提將補助高雄前鎮興建漁工休息中心,李麗華認爲,不管誰還是哪個單位,要先真正瞭解漁工需求,政府要做的是拿出態度讓這些船東聘僱外籍漁工時將「陸地上提供住宿場所」列爲要件之一,否則就不能引進勞工。

▲李麗華認爲,不管誰還是哪個單位,要先真正瞭解漁工需求。(圖/ ETtoday資料照)

雄區漁會總幹事黃昭欽指出,以高雄遠洋漁船來看,約5、6百艘,平常不會在漁港內,季節性高峰約1百艘,如1艘用到50人以上外籍漁工,則有5千多人,返港後睡在船上不會有太大問題,但洗澡不比陸地上舒適, 且上岸要花錢,漁工有自己考量,不可能一天到晚往外跑。

黃昭欽說,這次計劃蓋漁工休息中心地點在前鎮漁港西岸碼頭出口土地面積約1700多坪,未來有多樓層,包括大型公共浴室、休閒需求、異鄉美食廣場商店街,還有百元剪髮、自助洗衣等多功能,此案農委會說要補助3億,也希望中央政府能趕快執行,打造符合漁工們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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