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販遭賓士撞死夾斷肢判8年5月 妻:二度傷害,撞死人不用償命
34歲男子鄧偉成因毒被判刑卻沒有入監,2017年6月14日凌晨外出時見到警察心虛,開車闖紅燈撞死騎車的蔡姓肉販,車子還夾着蔡男斷腿逃逸,逃亡25小時後才落網,遭新北地院判處8年5個月徒刑。蔡姓肉販的妻子得知判決結果怒批太不公平,「輕判根本是對家屬的二度傷害!」
原本該入監服刑的鄧偉成,當時卻開賓士C32轎車,在板橋區文化路和雙十路口闖紅燈,撞飛騎車的蔡姓肉販,蔡男右小腿斷肢還卡在賓士車上,警方在臺北市和平西路、環河南路找到斷肢,疑斷肢卡在賓士車上又掉落,距離車禍現場2.8公里,蔡男送醫後宣告不治,而他棄車逃逸之後,還先將車上行車紀錄器的記憶卡抽走滅證。
鄧偉成改搭計程車回到住處換衣服,接着躲到中和的商務旅館內,再前往淡水投靠朋友,逃亡25小時後才落網,當時他步出警局摀着臉道歉,新北地檢署復訊後,認爲他罪嫌重大且有再逃亡之虞,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新北地院審理時,鄧的律師主張因患有某種不治之症,爲了要紓解痛苦,纔會吸毒,事後還曾想要自殺負責「其情可憫」 ,希望能夠減刑。
但法官認爲,鄧偉成逃亡期間曾和友人說,「出面的話一輩子都在裡面了。」沒有明顯投案意思,事後雖然有抄佛經也有當庭向被害人家屬道歉,但並未取得原諒,依照服用毒品不能安全駕駛致人於死及逃逸等罪,判刑8年5個月,其中5個月可以易科罰金。
但這判決結果,讓蔡姓肉販的妻子無法接受,「這樣只輕判8年,只是對家屬的二度傷害!」自己和3名女兒失去家中支柱,鄧偉成事發之後並沒有來家裡慰問,更沒有致歉,如今司法還是輕判, 「撞死人卻不用償命,實在太不公平!」由於官司都是在外地讀書的女兒們在處理,會再和女兒討論,不排除再提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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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男撞死人肇逃後還回到租屋處換裝。(圖/資料照/記者林煒傑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