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調漲 張金鶚:支持公平合理的調整
▲政治大學經濟系教授林祖嘉(左一)、中國科技大學講座教授兼商學院院長曾巨威(左二)、政大地政系教授張金鶚(左三)、政大法律系教授郭明政(右一),共同出席記者會,支持政府公平合理的調整房屋稅。(圖/記者葉佳華攝) 記者葉佳華/臺北報導
房屋稅議題引發各界論戰,政治大學地政系特聘教授張金鶚11日偕同3名學者出席「支持公平合理的房屋稅調整」記者會,呼籲政府檢討現行房屋稅制度,分短、中、長期施行,並以公平合理方式調整房屋稅。
張金鶚表示,房屋稅依法每3年都得課徵,此次調高標準單價引起爭議,他擔心因各方論戰壓力下,恐造成地方政府徵收退縮,實在是不恰當的事情,因此他支持政府應基於公平合理分擔原則,降低自用住宅稅負,同時提高非自用住宅及大面積的稅負。
中國科技大學財稅系講座教授兼商學院院長曾巨威認爲,自住稅率應從1.2%降爲1%,但認定標準應限縮爲1〜2戶以內;標準單價調漲應適用所有房屋,但地方政府可靈活運用「折扣」工具,減緩調漲的衝擊;房屋折舊年數與殘值率可適度調低;至於最根本解決財產稅方法,莫過於建立房地合一的不動產稅制。
政治大學經濟系教授林祖嘉表示,臺灣人民租稅負擔率不到GDP的13%,遠低於一般先進國家20%以上水準,也就是說,臺灣在其他方面的稅收是相對較低,另外,像是房屋稅及土地稅等財產稅在臺灣的實際稅率也偏低,遠不及先進國家。
林祖嘉認爲,臺灣近85%的家戶只擁有1棟住宅,因此對於自用住宅應負擔較輕的稅率,而非自用住宅應要繳納較重的財產稅,這才符合租稅公平原則。
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郭明政則指出,人權宣言及經社公約所提及的適當水準的住屋權,但如果以住屋權來作爲反對房屋稅的理由,實在牽強,另外,有關房屋稅調整對法律不溯及既往或是信賴保護主張等論點,確實值得商榷。
因此,4位學者一致同意,主張政府應從短中長期來檢討現行房屋稅制度,短期來說,2017年各地方政府應積極調整新建房屋與老屋按屋齡折舊調整的房屋稅、中期包括降低自用住宅及提高非自用住宅稅率,並改以每年調整、長期則由中央檢討將房屋稅及地價稅合一課徵財產稅。▼中國科技大學財稅系講座教授兼商學院院長曾巨威。(圖/記者葉佳華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