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法人大量囤房 房仲:可鼓勵經營租屋

臺北法人屋量相當大。(圖/資料照片)

記者林信男/臺北報導

臺北市法人持有住宅數量多,最高達673間,遭議員質疑,政府打房抓小放大,只課一般民衆囤房稅,卻不認爲法人有囤屋行爲。對此,房仲業者表示,法人持有住宅,多爲信託房屋或高總價商辦,與其抨擊其囤房,不如鼓勵法人經營租屋,纔是對市場較有幫助的作法

臺北市議員王鴻薇指出,在臺北市法人持有住宅數量前10名者中,有6名爲銀行、2名爲人壽保險公司,另外兩名分別爲醫院公營事業,持有量最高者達673間,其中保險公司持有住宅,多爲資產投資,應屬囤房行爲,政府卻不認爲是囤房,只對一般民衆的非自用住宅課囤房稅,根本是抓小放大。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說,法人持有的房屋,都屬營業用,無法辦理自用住宅使用,就算課徵房屋稅、地價稅金額也不高。

徐佳馨說明,法人持有的住宅,多半是信託房屋,信託受理單位多爲銀行,也有一定程度市場需求,例如公務人員必須靠信託完成財產申報隔代移轉房地產,也要透過信託。

至於壽險業,徐佳馨解釋,壽險業者在購買房地產時,必須符合金管會租金投報率2.875%的規定,且壽險業購買的物件,大部分爲高價商用不動產,不是一般購屋人會買的住宅,去指責壽險業囤房,「有點奇怪」。

徐佳馨認爲,與其批評法人囤房,不如比照日本英國經驗,鼓勵法人經營租屋,不僅可在臺灣創造新的商業模式,對於端正租屋市場也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