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速8度破百」撞死情侶檔騎士 曾58次違規!醉駕駛重判7年5月

▲▼蔡姓男子酒駕在路口撞飛停等紅燈的情侶,造成一死一重傷。(圖/記者吳奕靖翻攝)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去年8月間發生一起酒駕死亡車禍,一對情侶在深夜停等紅綠燈時,遭到一輛酒駕的小客車從後方以破百時速,幾乎沒有剎車直接撞上,陳姓騎士送醫不治死亡,周姓女友重傷。而肇事蔡姓駕駛經過抽血檢測之後,發現酒測值高達0.99毫克,法院審理後,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於死罪,重判蔡男徒刑7年5月。

這起車禍就發生在去年8月9日凌晨2時31分,地點在左營區左營大路與店仔頂路口,55歲的陳姓男子,騎機車載周姓女友返家途中,纔剛接到對方,兩人在路口停等紅綠燈時,被26歲的蔡姓男子開車從後方高速追撞,機車被撞成了一團廢鐵,陳姓男子送醫後,因爲頭部出血、左腿骨折,身體多處擦挫傷,傷重不治,周姓女友左腳、骨盆受傷、脾臟出血,重傷送醫後幸運撿回一命,

蔡姓駕駛臉部、右腳撕裂,送醫院救治,蔡男經抽血檢測達199mg/dl(換算酒測值0.99mg/l),依公共危險致死案移送偵辦、起訴。

法院審理時,蔡男雖坦承犯行,但法官發現蔡男在車禍發生前,和友人在釣蝦場唱歌並喝威士忌,酒駕上路後一路狂飆,曾8次時速破百(速限50公里),在肇事路口撞上陳男機車時,時速爲102公里。

法官還查出,蔡男雖沒有酒駕前科,但曾有58次交通違規紀錄,守法意識薄弱,品行難認良好,因此依照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於死罪,重判蔡男徒刑7年5月,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