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寒客運司機撞死男大生無力賠償 呂秋遠仗義代賠20萬
統聯客運26歲的羅姓司機在2013年9月16日,駕駛客運返回臺北轉運站時,因路口紅綠燈號誌異常,雙向均顯示綠燈,意外撞上橫向機車,造成黃姓男大生當場死亡。士林地院10日判羅男7月徒刑、緩刑5年,但條件是羅男須賠償黃家80萬,委任律師呂秋遠得知,羅男家境清寒無力賠償,決定幫助羅家賠償20萬頭期款。
原本車禍發生後,羅男實在無法獨力負擔昂貴的律師費,向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幫助,並且由呂秋遠律師擔任其委任律師。《ETtoday東森新聞雲》記者電訪呂秋遠先生,詢問當時情況,呂律師說:「由於當時黃姓騎士已經靠近中央分隔島附近,而羅男因號誌異常,看見紅綠燈顯示綠燈不疑有它,便加速前進,他沒有察覺(黃姓騎士)就這樣一頭撞上,這個忽略的地方對他很不利。」
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肇事原因,認爲號誌異常與羅姓駕駛未注意車前號誌狀況是主因,羅男也坦承疏於注意行車狀況,法院10日依過失致死罪判羅男7個月徒刑、可緩刑5年,但附帶條件是必須賠償黃家80萬元,但羅家家境清寒實在拿不出頭期款20萬,只好向呂秋遠律師求助。
呂秋遠律師說:「當時我請羅家人先盡力籌錢,但後來羅家人說他們真的沒辦法,問我能不能幫助他們,因爲今天沒付錢,羅男就要被關,後來我想說好吧,就幫助他們先付頭期款20萬。」呂先生還表示,這是接法扶的案子,律師費大約2萬多,還要自己出20萬,但這種事碰到了就碰到了,就是緣分吧。
根據判決指出,當時黃姓男大生由長安東路由東往西行經該路口,羅姓司機駕駛客運由承德路一段由北往南,但因爲號誌異常都顯示綠燈,兩方相撞,黃男遭客運後輪輾斃。法官判決認爲,羅男坦承疏於注意行車狀況,並且深具悔意,雖與被害人家屬未能達成和解,但願意分期付款賠償家屬80萬元,家屬也同意給羅男緩刑機會,因此刑事部分判羅男7月徒刑,緩刑5年。全案仍可上訴。民事部分則仍還在繼續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