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無照撞癱大學生判賠2千萬 母不知情免責
新北市一名淡江大學男學生,去年10月騎車遭到無照的張聰傑逆向撞成植物人,法院判決張男得賠償2009萬,但吳家人還是不能接受,因爲張男開的是母親的車,她卻說不知道兒子開車闖禍,法院因此判決張母免付連帶刑責。
▲吳同學下課騎車返家,遭無照的張男撞成植物人。
去年10月,就讀淡江大學數學系的吳同學下課騎車回家,行經校園外的學府路,對向一輛小轎車突然逆向行駛撞上來,吳同學顱內出血重傷昏迷,被醫生判定成植物人。
「怎麼會不知道?還告訴我們這車就是要給兒子開的...。」吳爸爸不能接受的是,肇事的張男(37歲)明明被吊銷駕照,卻開着母親的轎車到處跑。張母出庭時說,不知道兒子偷開車出門;士林地方法院判決張男必須賠償2009萬元,張母則免付連帶責任。
張男已經入獄,張母在淡水擺攤賣菜,透過親友表示,人在國外不便迴應。吳爸爸尚未決定是否上訴,只希望對方該面對的就要面對,還給兒子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