鈕承澤性侵案判4年理由曝!暗指女方主動獻身 法官重批「狡辯」
▲鈕承澤犯強制性交罪,法官認爲他無悔悟之心,判他4年徒刑。(圖/資料照/記者孫於珊攝)
知名導演鈕承澤(豆導)在拍攝電影《跑馬》期間,竟因對新加入的劇組女助理心生愛慕,就對她粗暴「指侵」,儘管鈕否認犯行,還暗指是女助理主動獻身,但合議庭依相關人證、物證後,認定鈕確有以強暴方式對女助理性交,還痛批鈕欠缺性別平權意識,難認有悔悟之心,因此判他4年徒刑。可上訴。
鈕辯稱,案發當日他酒醉斷片,以爲女助理對他有好感,且當下情景令他認爲是戀愛的開始,他們的動作僅是戀人間可能會有的行爲,並沒有違反女助理的意願。
然而合議庭綜觀女助理友人、劇組人員、林姓及周姓主管的證述內容,認爲案發前女助理與鈕並無任何私交,雙方也無男女情感存在,案發當日也非女助理主動要求前往鈕的住處,且聚餐時女助理也未正面迴應鈕的追求,女助理只是不敢不顧及鈕與主管的顏面,才留下來沒有隨同主管離去。
合議庭指出,鈕卻曲解女助理真意,說她是想製造獨留機會,進而對她強制性交,將女助理壓制在沙發上後,強行親吻她的嘴巴、胸部,然後再硬扯下她的長褲及內褲,將手指插入陰道,過程中,女助理緊閉雙脣、撇頭、閃躲、推阻等方式拒絕鈕,但鈕仍不顧反抗,對女助理造成的性侵陰影難以抹滅。
合議庭還說,鈕憑自己身爲國內知名導演,利用媒體散佈「認知不同」、「我希望她很好,我很喜歡她,我會繼續保護她的」等內容,形塑2人間存有男女情愫,且於審理中藉由和解書記載內容,試圖營造女助理案發時的言詞及推阻動作,均未傳達出拒絕之意,又以女助理爲成年女子,於深夜留下必期待與男性發生性關係爲由,暗指女助理主動獻身,痛批鈕欠缺性別平權意識,難認有悔悟之心,說法皆屬狡辯,不足採信。
因此合議庭考量鈕已與女助理達成和解,彌補損害,及他的學經歷、有前科(曾因拍攝電影《軍中樂園》觸犯《要塞堡壘地帶法》)等一切情狀後,判他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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