鈕承澤性侵案遭判4年 遷籍花蓮打「媽媽牌」奏效

鈕承澤被控性侵劇組女助理,遭臺北地方法院依強制性交判刑4年。(本報資料照)

導演鈕承澤涉嫌性侵劇組女員工,被最高法院判刑4年徒刑定讞,不過鈕在案件審理中,以母親病情爲由,將戶籍遷到花蓮,臺北地檢署囑託花蓮地檢署,傳喚他下月2日到案執行,但鈕卻提出母親的診斷證明書,聲請延後,花檢基於人道考量,已同意鈕改期至11月30日入監,同時啓動防逃機制。

臺北地檢署負責偵辦鈕涉嫌性侵劇組女員工案,判決確定後也由其執行,沒想到檢方原定11月2日執行發監手續,鈕卻突然把戶籍遷到花蓮,並聲請至花蓮監獄服刑,且他還以家有尚未安頓年邁母親爲由,聲請延後執行。

依照慣例,爲使受刑人家屬方便探視,檢方通常會同意受刑人在「戶籍地」服刑,臺北地檢署囑託花蓮地檢署後,花蓮檢方也同意他延後入監。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俊廷表示,鈕承澤先前將戶籍遷至花蓮,原本11月初應入監服刑,不過他有提出母親的診斷證明書,檢察官基於人道考量,同意讓他照顧母親至11月30日,目前已發傳票給他,告知11月30日一定要報到入監執行,而檢方同時也已啓動相關機制,確保他如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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