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家長會長「人與人連結」!國小女師被告怒嗆:小題大作 正宮崩潰

▲國小女老師家長會長婚外情,被正宮提告後,竟還怒嗆正宮,法官判賠。(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韻如/臺北報導

臺北一名人夫阿宏化名)平時熱心擔任國小家長會長,但卻與一名已婚女老師小君(化名)發生婚外情,早在2013年就多次互傳鹹溼對話、互送禮物,甚至同赴清境農場住宿遊玩,被正宮抓包後提告,但卻因爲超過時效而敗訴,正宮也因此提出離婚訴訟,但沒想到,2人卻仍在打官司期間頻頻出遊,氣得二度提出告訴。法院審理後,依法判小君須賠償20萬元。

判決書指出,阿宏與小君早在2013年就發展出婚外情,多次相約出遊,還拍親密合照,互傳曖昧對話,「都是妳,快硬起來了,想妳」,讓正宮氣得提出告訴,但因爲已超過時效,而被判敗訴,正宮最後忍無可忍提出離婚訴訟。

然而,訴訟期間阿宏與小君又頻頻出遊,2020年12月1日還共赴汽車旅館,正宮當時知道後立刻帶着朋友上前質問,卻還差點衍生出駕車衝撞事件,甚至驚動警方前來,而正宮事後也憤而再對小君提出告訴,並求償200萬元。

對此,小君並不否認與阿宏開房間,但強調他跟友人逛街購物本來就是一般社交行爲,而上摩鐵也是因爲有事相談纔會到比較隱密的處所,倒是正宮,長期跟蹤、私下違法蒐集他的個人資料,才能掌握她的行蹤,根本是正宮捕風捉影、小題大做,因此請求免賠。

不過,法官審理後認爲,小君並不否認與阿宏開房間,且正宮還有提出2人一同出遊的親密照,因此認定2人個系已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份際,最終判小君需賠償正宮20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