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喬丹逆轉勝 上海法院判決「喬丹體育」爲山寨
被告侵權的「喬丹體育」當年大發利市,以「喬丹鞋」之名騙到不少大陸消費者。(新華社資料照)
「喬丹告喬丹」纏訟多年的侵權官司又有新一步進展,根據最新的2020年12月30日上海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判決,「喬丹體育」必須賠償精神撫慰金30萬人民幣與訴訟支出5萬人民幣(約臺幣150萬)給原告「麥可喬丹(Michael Jordan)」,並且公開道歉、澄清兩者毫無關係。
黃蜂老闆麥可喬丹自2012年提告大陸品牌「喬丹體育」侵權,歷經兩度敗訴而成爲業界知名的笑話,北京法院採信被告的理由「喬丹爲常見姓氏,不爲麥可喬丹所獨有。」然而情勢從2016年底開始變化,最高院首次做出對麥可喬丹有利的判決。
「喬丹體育」去年4月公告,由於註冊超過5年的商標已經超過追訴期(2000年開始用),只有近年新設計的商標被撤下,原有的「喬丹體育」都沒受到影響。
直到12月底,上海法院認爲「麥可喬丹」是享有高知名度的人,「喬丹體育」不僅註冊了他的中文名,還連帶註冊「23號」與喬丹兩個兒子的姓名,侵權意圖明顯。在判決中要求「應以合理的方式標明品牌與麥可喬丹本人毫無關聯」,換言之,要讓所有人知道這只是山寨品牌。
最新判決讓大陸球迷相當高興,有人說小時候購買的「喬丹鞋」長大才知是山寨的不值半文錢。類似的侵權官司還有很多,大陸本土的運動員姚明、易建聯也吃過相同的虧。法院表示原告(麥可喬丹)只想取回商標權,表明不會求償經濟損失,所以只判賠精神撫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