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戀上人夫同事 丈夫上門驚小王躲廁所 崩潰提告

彰化縣1名擔任作業員人妻愛上已婚同事,兩人經常公開出雙入對、出遊過夜,人妻因此和丈夫鬧離婚,讓人夫崩潰提告求償,獲彰化地院判賠46萬元。(資料照)

彰化縣1名擔任作業員的人妻愛上已婚男同事,兩人經常公開出雙入對、出遊過夜,人妻因此和丈夫鬧離婚,並離家在外租屋,丈夫怒氣衝衝找上門,與躲在廁所的男同事扭打成一團;丈夫崩潰提告,請求100萬元精神賠償金,彰化地院法官審理後判決人妻葉女與已婚江姓男同事須共同賠償46萬元。

人夫主張,自己與妻子結婚近18年、育有2子,原本幸福美滿,2015年底他懷疑妻子與男同事走太近搞曖昧,妻子惱羞成怒後開始要求分房,也自行離職,不料換新公司擔任作業員,竟又跟已婚同事江男發生感情

人夫指控,江男曾出軌被江妻提告,竟不知收斂又來破壞他的家庭,他前年就發現葉女舉止異常,去年2月更吵着要離婚,去年3月中離家出走在外租屋,他深夜前往找人,發現屋外竟有男鞋,狂敲門6分鐘葉女纔開門,還在廁所發現江男躲在裡面。

而江妻也發現江男每到週末就在外過夜,去年4月間友人四處找人,竟在晚間9點多發現兩人在中興新村暗處約會,葉女竟還當場向江妻承認知道江男已婚且兩人已發生關係

人夫控訴,妻子與江男2人不聽親友雙方配偶勸阻,拋家棄子,一起外出旅遊、過夜,通姦除罪後更無所畏懼,宛如新婚夫妻,經常睡在一起,造成他名譽、精神上極大打擊,一度有輕生念頭,需就診吃藥剋制才能繼續上班賺錢養家,處於難堪痛苦境地,向出軌2人求償100萬元。

2名被告均未出庭爲自己辯駁,法官根據人夫所提出妻子在外租屋處拍得照片行車紀錄器,妻子與江妻對話錄音證據,認定兩人違反婚姻契約應負誠實義務、背於善良風俗侵害人夫配偶權益,審酌兩造身分地位教育程度經濟能力,判決被告2人應賠償精神撫慰金4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