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熱不到100度 茶包、滷包高溫久泡恐溶毒
茶包、咖啡包或滷包在生活中隨處可見,但行政院消保會抽驗發現,許多看似棉布包裝袋,實際上可能是化學纖維,經數小時高溫燉煮或整日浸泡回沖,很有可能溶出有毒物質。
消保會於9月至10月間在市場上抽樣30件食品包裝袋,其中22件爲塑膠材質,8件紙類材質,檢驗結果顯示溶出物質都符合標準,但其中有4件標示不全,主要是中藥袋、茶藥過濾袋,都欠缺製造商名稱及聯絡方式、製造日期、主要成分或材料等,違反《商品標示法》,消保會已請經濟部依法限期業者改善。
消保會指出,雖然包裝袋溶出物都符合現行標準,但塑膠類對於「鉛」、「鎘」的溶媒溶出條件爲95度、30分鐘,「DEHP」及「DBP」的溶媒溶出條件爲25度、1小時;紙類在「螢光增白劑」之溶媒溶出條件爲95度、30分鐘,和國人使用滷包是高油高溫及長時間烹煮的習慣不同,因此,已建議衛生署研議修訂標準的必要性。
另外,這次抽測發現高達22件是塑膠材質,與消費者理解的紙袋或布袋不同,消保會也建議衛生署研議規定高溫浸泡或烹煮食品包裝袋應標示材質、耐熱溫度及加熱時間,以維護消費者知的權益及身體健康。
吊牌標籤雖非食品包裝,但消保會也隨機抽樣1件吊牌標籤,發現高錳酸鉀消耗量11.7ppm,超出前揭標準10ppm,因此呼籲消費者在使用茶包或咖啡包時,應避免將吊牌標籤紙放入熱水浸泡,以免影響身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