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模林若亞抗稅15年落幕!撤銷超額溢徵 桃園地院法官技高一籌獲讚賞

模特兒林若亞。(圖/報系資料照)

「2020臺灣年度最佳稅法判決評選結果」2日出爐。上網賣LINE貼圖要課稅?擔心捲入美國「肥咖條款」賣股票避稅竟成逃稅?林若亞模特兒需補稅5萬多元嗎?以上共有13件法官判決案,因其相當程度注重保障納稅人權益,令學術界肯定。

活動臺大法律學院財稅法學研究中心中華產業國際租稅學會資誠教育基金會與臺灣稅法學會連續舉辦九年。今天公佈6件最佳稅法判決與7件優良稅法判決。

其中,林若亞抗稅促成「名模條款」,其「模特兒僱傭關係委任關係之爭」雖告一段落,但其個人民國94年不服國稅局要求補稅5萬1264元之案,歷經15年複查、訴願、行政訴訟,終於在今年5月28日法院判決確定,法官按個人與公司所得的七三比例反推稅額,撤銷部分超額溢徵稅金,改須補稅3萬496元。(可參考桃園地院107年度稅簡更一字第1號判決)

出席的評選委員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陳清秀表示,以前是有許多「愛國法官」注重公衆利益反而忽略納稅人權利,一流法官在缺少周全調查原因而做出二、三流判決,相當可惜。現在則是希望透過多鼓勵優良判決及法官見解,作爲示範。

臺大法律學院教授兼財稅法學研究中心主任柯格鍾則提到,其中有多位法官都是優良判決常客,都是因爲注重保護人權及堅持公平正義原則

2020年度最佳稅法判決出爐。(圖/李蕙璇攝)

6件最佳稅法判決字號爲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40號判決、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282號判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7年度稅簡更一字第1號判決、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262號判決、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357號判決及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202號判決。

優良稅法判決則爲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550號判決、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217號判決、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525號判決、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32號判決、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221號判決、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39號判決及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311號判決。

該活動由稅法學會理事長葛克昌教授擔任評選委員會召集人評審包括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法律服務營運許祺昌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柯格鍾、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蔡朝安、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陳清秀、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李益甄、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特聘教授黃俊杰臺北商業大學財政稅務系副教授黃士洲。(圖/資誠會計提供)

更多 CTWANT 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