悶!在PTT泄「檢舉達人」個資 警察被告判賠3萬

記者陳雕文/新北報導

▲檢舉達人得知判決結果,再次以匿名帳號開心的在PTT發文。(圖/翻攝自PTT)

被吉了!海山分局吳姓交通分隊長前年在一名檢舉達人於PTT發表的匿名文章下留言,「嗨XX」、「XX是你?」、「你不是最愛板橋莊敬路莒光路了嗎」讓檢舉人認爲自己個資、隱私與人格權等遭到侵害,憤而向吳員與海山警分局提出連帶賠償8萬元,新北地院板橋簡易庭今判吳員陪3萬元,分局則不必連帶賠償。

判決指出,劉姓檢舉人在2016年3月以匿名帳號「higx」發表3篇文章時任海山警分局交通組吳姓巡官因一時貪玩,在文章底下留言,並點出劉男姓名,劉男認爲吳員舉動已侵害他的「人格權、名譽權隱私權秘密通訊自由權、通訊自決權、心理健康權」等等,讓他感到痛苦不堪。

劉男還認爲,海山分局放任警察在網路發表有關職務談話,也已違反相關保密規範,因此分依《民法》、《國家賠償法》對吳警、海山警分局連帶求償8萬元。

▲海山分局無須連帶賠償。(圖/記者陳雕文翻攝)

新北地院板橋簡易庭解釋,民衆只用帳號發表言論,就是爲了保護隱私,吳員的留言已足使閱覽及其他迴應文章的人,知悉該文章作者即爲「XX」,已損及隱私權,考量兩造身分、收入等,判決吳須賠償3萬元,分局則無需連帶賠償,仍可上訴。

記者調查發現,海山警分局的轄區住着許多檢舉達人,承辦檢舉案件新北市排名第三,去年度分局各類陳情案件高達13115件,僅次於新莊中和分局,而檢舉達人最常檢舉的案件類別爲交通違規,讓警方開單開到手軟原本吳員半開玩笑的留言最後招來賠款之災,始料未及。吳員說,「做錯了,也判了,就是乖乖賠錢」。

海山警分局表示,尊重法院判決,雖然吳員民事部分確實判賠3萬元,但刑事部分獲不起訴處分對方申請國賠部分也遭到駁回,不過分局仍以該員行爲失當爲由,予以申誡2次的行政處分,希望同仁在面對民衆時,可以多加註意自身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