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爆!中信金重大弊案 辜仲諒恐涉近百億資金掏空

記者楊佩琪臺北報導

中信金控驚爆近百億資金掏空案,特偵組8日上午兵分30路全臺大搜索,約談前中信金董事長辜仲諒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等一共94名被告證人。截至凌晨9日凌晨12點都還在偵訊當中。初步清查,光辜仲諒就涉嫌掏空96億多元臺幣,與國寶集團牽涉的金額相加,恐怕突破百億。全案朝違反「證交法」、「銀行法」擴大偵辦。

▲辜仲諒前有「紅火案」未完,現涉重大掏空案。(圖/記者季相儒攝)

特偵組偕同調查局、臺北地檢署等檢調單位,8日上午發動搜索,截至9日凌晨12點,偵訊尚未結束。前中信金控董事長辜仲諒在8日下午2點30分左右進入特偵組,面對媒體詢問是否有不法,辜仲諒只搖搖手,不願多談,但中信金控在傍晚發出4點聲明,強調中信金在2003年至2007年間,絕無特偵組所言,透過子公司境外投資名義,將集團資金轉至他人帳戶內。

▲前中信金董事長辜仲諒8日下午2點30分左右進入特偵組,偵訊超過10小時。(圖/記者楊佩琪攝)

中信金也強調,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購買內湖資訊機房及行政大樓案,一切按規定辦理,絕無舞弊。而中國信託人壽也以公開招標方式,經合法程序購買國寶集團提供之擔保品;最後一點重申,將持續配合檢調單位偵辦,堅信同仁清白。

▲特偵組兵分30路全臺大搜索,帶回整車證物。(圖/記者張一中攝)

特偵組查弊 追中信金、國寶4大不法

這起重大掏空案2大主角集團,中信金控、國寶集團,根據特偵組追查出4大不法。首先中信金部分,檢調發現中信金涉嫌在2003年至2007年間,以旗下子公司境外投資爲名,將集團資金層層轉入至辜仲諒可掌控之帳戶內,金額初估3億美金,摺合臺幣96億多元。

而中信金在2014年、2015年間,爲旗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以51.4億代價,向長虹建設永約營造購買內湖經貿二路面積7291平方公尺土地,建設地上10層地下4層廠辦大樓,作爲中信銀行政中心與中信金資訊機房,預計2018年完工。但檢調追查,永約營造疑似爲中信金高層用人頭成立之公司,與長虹合作,高價轉賣土地給予中信銀,套取高額價差

▲中信金爲旗下中信銀購買內湖經貿二路土地蓋大樓,卻疑高層透過人頭公司高價賣地套利。(圖/記者楊佩琪翻攝)

第3大不法部分,則爲中國信託人壽購併臺灣人壽保險公司案,中信金涉嫌以中信人壽資金,「低價高買」國寶集團提供的擔保品,初估國寶集團獲利至少上億。最後是國寶集團在2015年1月,涉嫌以相對成交方式炒作龍邦國際興業股票後,於中信人壽、臺壽保購併時,進行內線交易,也讓國寶獲利上億。

因這4大不法遭到約談的,除了辜仲諒、朱國榮,還有房產專家戴德樑行總經理顏炳立、中信銀董事長顏立隆等人,皆爲證人身分,訊後皆無保請回。

辜仲諒紅火案未完 今又涉重大掏空案

▲戴德樑行經理顏炳立也遭約談,進入北檢覆訊後請回。(圖/記者黃克翔攝)

2005年,中信金控插旗兆豐金,辜仲諒被控與中信金財務長張明田等人,透過資產僅1億元空頭「紅火公司」贖回結構債、操縱兆豐金股價,不法獲利高達3047萬美元。當時辜仲諒因爲出境遭通緝,直至「扁案」爆發,特偵組策動返臺,獲1億元交保,2009年起訴。

一審臺北地方法院判決辜仲諒9年有期徒刑,二審高等法院重判辜仲諒9年8個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億5000萬元。2014年最高法院再撤銷原裁定,發回高院更審。

「紅火案」偵辦近10年時間,至今都還在高等法院更審階段尚未定讞,現辜仲諒又遭檢調懷疑涉嫌掏空,此次辜仲諒能否全身而退,各界都在關注。